
全面推进我市“三院”建设健康发展
敬老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以下简称“三院”)是投资兴建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承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社会弃婴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的救助。几年来,市、县两级加快我市“三院”建设步伐,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等途径,筹资23215万元,新(改、扩)建18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和36所乡镇区域敬老院,总占地面积2135亩,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床位达到1.43万张,现有工作人员101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0.3%。为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工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三院”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三院”建设成绩斐然,受到了、省的好评。但是,我市还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公共服务体系,有近8千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社会弃婴没有集中供养,社会上还有许多的弱势群体,集中供养工作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长期积累形成的社会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机构编制没有得到落实。我市“三院”运营以来,工作和机制没有完全理顺,至今没有落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编制。“三院”因没有机构编制,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因工作人员没有编制,只能临时聘用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军人及原敬老院的管理人员。面对繁重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偏低的工资报酬(大部工作人员月工资只有800元),工作人员顾虑重重,思想波动较大,“跳槽”现象时有发生。两亿多元的投资、六千多名院民,没有一支相对固定的队伍来管理,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三院”工作的正常开展,也给其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是经费难以达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院民服务费、医疗费、卫生费、伙食费及各种设施维修费等费用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三院”运行经费捉襟见肘,日趋紧张。特别是入住“三院”的院民大部分处于生活不能自理半自理、年龄普遍偏大、大多数患有慢性疾病的状况,需要提供经常性护理和就诊治疗的供养手段,致使医疗费不足成为目前“三院”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就我市而言,“三院”建设运行的费用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据测算,供养一名院民的费用一年约为10000一13000元,其中,上级财政补贴1500元,在社会捐助非常少的情况下,其余部分均需通过地方自筹予以解决。长此以往,县级财政的包袱将越来越重,“三院”建设也会步履维艰。
三是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我市多数县(市、区)“三院”由于工作人员都是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复员军人,具有精通心理辅导、医学护理能力的人员属于凤毛麟角,大多没有从事过“三院”管理工作,心理素质需要调整,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人员总体素质不能满足“三院”日常工作的需要。加之,入住人员的情况参差不齐,有的院民个性较强,过不惯集体生活,有的院民陋习难改,不服从院方的管理,这种两难境地,直接影响到我市“三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宣传和社会引导不够。目前,许多经济发达地区,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捐助“三院”建设蔚然成风,相比之下,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我市“三院”建设运行费用绝大部分依靠投入,社会捐助只有680万元,不到全部建设资金的3%。究其原委,主要是我们的宣传与社会引导滞后,如我市“三院”建设几年来成绩颇丰,但社会各界对此知之甚少,全社会尊老、敬老,关爱弱势群体的宣传没有深入人心,给“三院”建设献计出力的风气还不够浓厚,甚至有的部门在“三院”建设中配合失衡。
二、加强“三院”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加快“三院”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文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好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三院”建设是行为,供养五保、孤寡老人、老荣军,是国家的规定和社会责任,体现了我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我们不能把它将社会养老混为一谈,要把行为和市场行为区别对待。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三院”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三院”建设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做到有规划、有举措、有督查、有落实。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困扰“三院”运行的难题。我市“三院”建设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当前,机构、人员编制没有落实,运行经费紧张,是制约“三院”健康发展的难题。建议市根据“三院”建设实际情况,尽快出台,落实“三院”机构和人员的编制,从根本上解决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服务质量低的问题,这是确保“三院”建设健康发展的破冰之举。特别是对各县(市、区)中心敬老院院长,要明确级别待遇和工资标准,以解除其后顾之忧。各级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证“三院”有充足、稳定的运行经费,建立有人服务、有钱办事的运行机制。要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相关部门在“三院”建设中的职责,严格考核,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三院”建设的氛围。
三是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三院”工作关键要靠一个好制度、一个好院长、一支好队伍,民政部门作为“三院”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队伍为切入点,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好、配强院长,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选拔到“三院”领导岗位上来,为“三院”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做好“三院”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工作水平。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实现规范管理、优质服务。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量化工作管理,根据院民的满意度决定工资收入,确保那些管理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工作态度好的工作人员得到更多的物质和精神回报。要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为院民营造一个留得住、养得好,如坐春风的温馨和谐的环境。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院”建设单靠民政部门的力量,有些问题是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必须群策群力,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彰显和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关心弱势群体的传统美德。建议以、市的名义,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支持“三院”建设的典型,鼓励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热心“三院”建设,引导全市人民为老年人和弱势群体奉献爱心,营造尊老敬老、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大力推进“三院”建设,全面打造一个老有所终、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和谐生活环境和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