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
本次修改将原培养方案中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修改为“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公司及机构从事国际经贸业务、管理、调研和策划等工作。
二、培养规格
原培养方案对此部分的描述过于笼统,新培养方案将从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加以描述:
1. 本专业要求学生较系统掌握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对外贸易的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贸发展现状,熟悉国际贸易、法规;
2. 具有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
3. 熟悉进出口业务的环节和交易程序,具有熟练地进行国际贸易实务操作的能力;
4. 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5.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并具有获得知识以及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7. 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8.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学制与学位
未变动。
四、毕业总学分及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
由于教学计划中部分课程的调整导致下表中的“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及“计划学时”均有相应变化。
毕业总学分及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表
课程类别
| 代码 | 课程类别 | 原学分数 | 现学分数 | 原占总学分比例 | 现占总学分比例 | 原计划学时 | 现计划学时 |
| 01 | 通识必修课 | 43.5(3) | 45.0(3) | 28.0% | 26.9 % | 710(48) | 734(48) |
| 02 | 通识选修课 (通选课) | 9.0 | 6.0 | 5.8% | 3.6 % | 144 | 96 |
| 03 | 专业基础课 | 47.0 | 51.0 | 30.2% | 30.5 % | 760 | 824 |
| 04 | 专业课 (必修) | 11.0 | 13.0 | 7.7% | 7.8 % | 192 | 208 |
| 05 | 专业方向课 (必修) | 10.0 | 10.0 | 7.1% | 6.0% | 176 | 160 |
| 06 | 专业方向课 (选修) | — | — | — | — | — | — |
| 07 | 专业任选课 | 12.0 | 14.0 | 5.8% | 8.4% | 144 | 224 |
| 08 | 集中实践课程 | 24.0 | 28 | 15.4% | 16.8% | 24(周) | 28(周) |
| 毕业总学分(合计) | 156.5 | 167.0(3) | 100% | 100% | 100% | 2246(48) + 28(周) | |
未变动。
六、主要课程
未变动。
七、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与要求
此部分的变动:
① 第三学期的认识实习由原来的1周增加为2周。
② 第五学期的社会调研由原来的1周增加为2周。
③ 第七学期的学年论文由原来的1周增加为3周。
八、教学计划
此部分内容变动较大,下面将分别从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通选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专业任选课、第4学年课程方面作出说明。
通识教育(必修课):
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原48学时的设置课时变动,由理论24课时、实践24课时,改为理论32课时、实践16课时;
②《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原96学时的设置课时变动,由理论48课时、实践48课时,改为理论56课时、实践40课时;
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计划学时不变,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的课程变动:由理论课时32,实践22课时调整为理论课时48,实践6课时。
④ 在第二学期增加了《应用写作》课程(24学时,1.5学分)。
⑤“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分”由43.5增加为45(《应用写作》课程的1.5学分所致)。
通识教育(通选课):
由原来的9.0学分减少为6.0学分。
专业基础课(必修课):
①《高等数学C(下)》学时由56减为48,学分由3.5减为3.0;
②《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B》学时由48增加为56,学分由3.0增加为3.5;
③《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三门专业基础课的学时由原来的48增加为,学分由3.0增加为4.0。由于《政治经济学》是在新生入学后开设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学生缺乏基本的经济学知识,现有的48学时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亦如此。况且,这三门课程在学生考经济学或管理学的研究生时均是必考的内容。因此,增加了这三门课程的学时及学分。
④《外贸会计》课程名称改为《会计学》。《外贸会计》所讲授内容均为《会计学》的基础知识。同时也便于与经济学和市场营销专业的《会计学》课程同步。
⑤ 由于《国际贸易》、《市场营销学》均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一门很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原32学时偏低,因此将这两门课程的学时增加为48,学分相应地由2.0增加为3.0。
专业基础课(选修课):
① 将《国际技术贸易》调至“专业任选课”,因为其原本就应属于“专业课”类别。
② 由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该专业的“专业必修课”课程太多,所以把《物流学》调至“专业基础课(选修课)”。
③ 将《国际商法》的开课学期由第六学期调整至第三学期,这样《经济法》课程(第二学期开设)与《国际商法》课程的衔接性较好。
④ 新增加了《金融学》课程,因为后面要开设《国际金融》课程,学生需要学习《金融学》的基本理论。
专业课(必修课):
本部分课程保留了原来的《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金融》3门课程。
《国际市场营销》课程的计划学时及学分未变动;《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课程的计划学时由48减为32,学分相应地由3.0减为2.0。
《电子商务》调至“专业任选课”。
新增加了《经贸英语函电(双语)》、《商务谈判》、《国际结算》3门课程,因为上这3门课程应列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方向课:
① 原有的“投资与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惯例与实务”2个方向调整为“国际贸易理论与”与“进出口贸易”方向,作此调整主要是考虑到学生继续深造和就业的需要。继续深造的学生建议其选择“国际贸易理论与”方向,就业的学生建议其选择“进出口贸易”方向。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国际文化贸易”方向。因为文化产业将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而国际间的文化贸易亦将得到很大的发展。
② 在“国际贸易理论与”方向中,课程设置为《国际投资学》、《国际贸易理论与专题》、《国际经济合作》、《公司》4门课程。
《国际投资学》课程计划学时由32增加为48,学分相应地由2.0增加为3.0;《国际经济合作》、《公司》2门课程的计划学时及学分未变动;《国际贸易理论与专题》为该方向的新增加课程(该课程在原方案中被列入专业任选课)。
③ 在“进出口贸易”方向中,课程设置为《进出口报关实务》、《国际贸易单证》、《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英语口语》4门课程,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国际贸易单证》、《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2门课程的计划学时及学分未变动;《进出口报关实务》(计划学时48,学分3.0)、《报检实务》(计划学时48,学分3.0)2门课程为该方向的新增加课程。
④ 在“国际文化贸易”方向中,《文化产业经济学》(计划学时48,学分3.0)、《文化产品概论》(计划学时32,学分2.0)、《国际文化贸易理论与实务》(计划学时48,学分3.0)、《文化传播学》(计划学时32,学分2.0)均为新增课程。
注:以上三个专业方向课的学分要求未变动(10.0学分)。
专业任选课:
① 在第3学期新增加了《中国对外贸易》1门专业任选课程。
② 将第5学期的《经贸研究与论文写作》课程名称改为《经贸论文写作》,计划学时及学分未变动;《公司财务》课程名称改为《财务管理学》,计划学时及学分未变动。
本学期新增加了《英语口语》、《电子商务》、《商务策划》与《市场调查与预测》3门专业任选课程。
③ 第6学期新增加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3门专业任选课程。
新增加的上述7门课程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4学年课程:
“课程组1”中的《政治理论专题》、《高级英语》、《高等数学》三门课程不变,《公务员基础》(48学时,3.0学分)改为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题》(32学时,2.0学分)。
“课程组2”中的《创业管理》、《应聘技巧》课程计划学时及学分不变;《职业素质教育》、《社会实践能力专题》课程的计划学时由48减为32,学分相应地由3.0减为2.0。
“课程组1”和“课程组2”所有课程的开课学期均未变动,仍为第七学期。
第四学年课程最低学分要求由6.0学分(96学时)调整为7.0计划学分(112学时)。
最低毕业学分变动:
最低毕业学分由156.5 (3)(不含“第4学年课程6.0学分”)增加为167.0 (3)(含“第4学年课程学分7.0”)。
附表: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此表的变动:
① 第三学期的认识实习由原来的1周增加为2周。
② 第五学期的社会调研由原来的1周增加为2周。
③ 第七学期的学年论文由原来的1周增加为3周。
④ 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原来的24学分增加到28学分。
以上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的增加,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本方案修订时间:2011.12
修订人:朱青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