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研室是实施教学质量控制工程的基本单位。为了加强教研室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基础性功能和作用,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各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的召集下每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活动内容以探讨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问题为主,具体形式自己确定。
二、各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始时必须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在实施活动计划过程中必须有书面的文字记录。
三、各教研室在遇到学校组织教学技能比赛或者申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等活动时,要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技能比赛和项目申报。
四、各教研室的主任要在实施教学督导过程中认真听课,互相取长补短,帮助年轻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五、各教研室在遇到每年一度的省社科基金和其它项目的申报时,要发挥团队优势,积极组织申报。
六、各教研室在排课过程中,要进行宏观,协调好利益矛盾,积极创建和谐教研室。
工商管理学院
201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