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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5 2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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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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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 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 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 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第六条 各系要严格学生住宿管理,坚决杜绝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为。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是由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设立的学生资助项目,旨在帮助我院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的申请及评选工作,按如下办法进行: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须是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正式注册在校就读的学生,并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申请者上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各科均分80分以上(大一学生为上一学期平均分)。无违纪处分;

 

 3. 学生家庭特别贫困,如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残疾或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单亲、父母离异的低收入家庭;地处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学生为烈士子女、孤儿等情况可适当降低考试成绩要求。

 

 二、审批程序

 

 1. 申请学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交所在系党总支;

 

 2. 申请学生所在系的党总支或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后,报学务部审核,学务部将评审合格者名单张榜公示;

 

 3. 学务部统一将申请名单与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三、具体要求

 

 1. “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0元/名,年度资助人数根据社会捐赠中定向资助基金数量确定;

 

 2. 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规或校规受到处分,学院收回其所获资助金;

 

 3. 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个人消费与家庭收入不符者一经发现,学院收回其所获资助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 学生获得助学金时如尚有部分学费或其他费用未缴纳,学院将直接从其所获助学金中扣除。

            

                

 一、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定于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参加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院级领导。

 

 二、凡涉及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运行与发展中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如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名义对外发出的重要文件、公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金支出计划、大额经费例外支出,主要人事任免、奖惩,以及其他需要在院长办公会议上沟通、协调和决定的事宜,均应在院长办公会议上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院长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在院长缺席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决议,原则上应报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在院长办公会议召开前,先由院长办公室征询并汇总各位院领导的上会议题,并由常务副院长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在上会前应经有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议案。

 

 五、院长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安排、记录和文字整理工作,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办公会议。

 

 六、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涉及到相关部门有必要到会的,经分管副院长提出,由院长办公室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参会。

 

 七、如遇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办理;其他急办事件先由分管副院长和其他副院长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并于事后向院长汇报,在下次院长办公会议上追加议题。

 

 八、每周一下午14:00时(夏季为13:30)在会议室召开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行政工作例会,参加人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各位院级领导、各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党总支。

 

 行政工作例会的议题为:由各部门、各系负责人通报上周的主要工作、部署本周重点工作、公布院长办公会议做出的有关决议。行政工作例会由各位常务副院长或其他院领导主持。院长办公室负责行政例会的安排、记录和文字整理。

 

 九、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总务工作例会及各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各分管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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