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足球互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特色项目发展,特质定本办法:
1. 鼓励班主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凡是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依据学校考核评论办法,将班级成绩纳入班主任工作阳光体育活动成果考核评价当中。
2. 鼓励班主任积极支持学校足球队的建设工作,校级以上(含校级)足球比赛中荣获前三名,依据学校考核评价办法,对提供队员的班主任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
3. 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学校足球活动,凡是能承担校级足球队训练工作,长期坚持认真的体育老师,学校将依据《学校体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及时发放相关待遇,保证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校园足球机构人员待遇:教练员:800元/月(教学任务与课余训练)。
4. 凡是在上级足球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体育教师,学校将依据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
5. 凡是在足球活动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在评现工作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6.专项足球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组织的训练,学校给予50元/天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