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我国的互联网以及与之相关的整个信息产业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但对网络隐私的侵权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网民的利益不能通过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得到很好的保护,文章从隐私权概念入手,阐述网络空间中个人隐私权遭受侵害的现象和我国法律对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一些思考。关键词:隐私权;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
一、隐私权及网络隐私权概念
隐私权概念源起美国。“隐私权是自然人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一种延伸和体现,指的是“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收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漏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
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内容包括:(1)个人登录的身份、健康状况。(2)个人的信用和财产状况,包括信用卡、电子消费卡、上网卡、上网帐号和密码、交易帐号和密码等。(3)通信内容及邮箱地址。电子邮件是最高效的通信方式,其内容密切关系到个人隐私权,邮箱地址同样也个人的隐私。(4)网络活动踪迹。个人在网上的活动踪迹,如IP地址、浏览足迹、活动内容,均属个人的隐私。而跟踪并将该信息公诸于众或提供给他人使用,也属侵权。这些仅是对于网络隐私权保护内容非常粗略的描述。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内容非常宽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深入,其保护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保护内容也在不断地增加。
二、常见的网络侵权行为
由于网络的虚拟和开放性,网络隐私侵权行为存在多样化以及手段智能化、隐蔽化的特点。分析网络空间不断发生的侵权事件,不难发现常见的侵权行为有:
(1)非法收集、利用个人数据。如利用网络跟踪软件非法跟踪用户在网上的一举一动,大量收集用户喜欢访的网站,掌握用户习惯,建立起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再把数据库用于营销战略或贩卖给其他商家,获取巨额利润。
(2)非法监视。如个人电子邮件,在传输过程中,极易被他人、黑客或网络服务提供商截获和篡改;或利用电子监控系统监视他人在网上的言行等。
(3)非法侵入、窥探个人领域。如黑客侵入他人电脑,进行浏览、下载、更改、删除、窃取等破坏活动;商家向个人电子邮箱投放垃圾邮件等;
(4)擅自泄露他人隐私。如在网络上他人的个人信息。同传统隐私权侵权行为的手段相比,网络隐私侵权更多的是依靠智力和高科技去实施侵权的行为。有高科技作支撑,侵权行为可以瞬间完成,侵权证据多存于数据、代码等无形信息中,很容易被更改和删除,甚至不留任何痕迹。而对网络技术知识匮乏的普通用户来说,很难发现自己的隐私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