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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5 23:58:38
文档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渝教人〔2010〕6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为庆祝第26个教师节,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2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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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渝教人〔2010〕6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为庆祝第26个教师节,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2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推
渝教人〔2010〕67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庆祝第26个教师节,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2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改革开放以来,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全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原则上以在职教师为主。每个区县(单位)推荐1名人选。

二、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

三、评选方式

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发扬民主。对推荐上报市教委的人选,要在县级主要媒体上进行先进事迹宣传,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市教委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中,评选30名教书育人楷模。

四、申报材料

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区县”。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8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审批表(一式三份)及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先进材料(一份)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并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发动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各地各单位推荐评选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类学校教师,特别注意推荐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

(三)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推荐表彰为契机,清理掌握本地区(单位)自改革开放以来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基本情况,于8月18日前上报市教委人事处。

联 系 人:齐正军  何顺伟

联系电话:63865672

附件:

1.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

2.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3.重庆市教育系统改革开放以来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统计表

                             二○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表彰 楷模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

附件1:

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

审  批  表

区县(自治县)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申  报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字体大小:小四号字。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五、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400-5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教    龄

学    历

学    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    务

现任行政

职    务

现任教

班  级

联系方式

(手机)

身份证

号  码

电    子

邮    箱

个人简历时间所在单位从事工作备注
曾获主要

荣誉称号

和 奖 励

获奖名称获奖时间授予单位备注
近 三 年 

以来教学 

工 作 量

学年度工作量 (课时)                             

备注
                                     单位盖章

简要

事迹

材料 

(由 

所在 

单位 

填写 

,不 

超过 

500 

字)

单位盖章

所    在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

行政部门或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教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工作单位现行政职务任教班级及学科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及获奖时间备注
                 
附件3:

重庆市教育系统改革开放以来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教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工作单位现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家庭情况备注
                
                
                
填表说明:1.备注栏填写“在职”、“退休”“调离”、“死亡”。2.家庭经济情况一栏分“好、一般、贫困、特困”四类填写。3.曾获主要荣誉称号栏填写县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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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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