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电气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验工作。
第二条 按照规程要求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时间、有要求。
第三条 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电缆等按规定每年进行定期绝缘强度试验,所安装的设备必须提前进行试验。
第四条 凡全矿使用的高压绝缘用具必须按规定送机电队电气试验组检验。
第五条 全矿高压设备的继电器、避雷器、接地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校验整定。
第六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检验工作要与维护和使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具体规定:
1、35KV变配电设备的电气预防性试验由集团公司电气试验中心做试验,机电队负责落实,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6KV配电系统、设备、断路器、开关由各单位自行测试,测试结果要形成报告。
3、380-660V配电系统各单位确保得到正常维护,配电盘、配电柜要有包机人,各开关注明负荷大小、负荷名称、整定值等参数。
4、6KV运行电缆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绝缘摇测试验,结果要有记录,新投入运行的6KV以上变配电设备、电缆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出具试验报告方可投入运行。
5、6KV以上设备绝缘油每年必须做一次油质化验。
6、各单位使用的电气绝缘用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高压验电笔等必须每年做一次试验,有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7、新绝缘用具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单位绝缘用具试验有效期到期后,及时到机电工区试验组试验。
8、绝缘用具加强检查,确保完好,严禁使用绝缘破损或失效的绝缘用具。
9、每年第一季度前所有避雷器都必须经过试验、检查合格后使用。试验报告应交机电办等有关单位备查。
10、工作接地保护、防雷接地保护各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前,做一次全面检查、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并书面联系机电队复试。
11、新安装的接地装置须经试验,出具有效报告后方可使用。
12、防雷装置检查一定要上到顶部逐项检查,了望塔、锅炉房的烟囱等高层建筑、水塔、油库、计算机、电视台、避雷针等要责任到人留有记录。
13、对接地线锈蚀超过规定、断线连接不符合规定及时检修更换,确保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