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制度的执行以百分考核为基准,对所奖励事由以日常表现优秀、突出、做出卓越贡献的先进部室和员工的具体行为为准。奖励范围,以科室、团队、个人为单位。奖励目的:提高员工的责任心与积极性,树立榜样,促进个人进步与团队合力,从而提高本院的服务质量。
1、 奖励办法:以日常工作中,表现优秀、业务精通、无违纪、集体评选领先的科室或个人,一般情况以周评月评年评为时限阶段,如果某件事给医院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可根据情况不限时段的给予奖励,此奖励登记分值月底随工资兑现,也可直接给予现金奖励。
2、奖励分值可逐日登记,也可月底评选,每月可根据各部室人员的一定比例结合管理制度评选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设置项目:优秀科室奖(以本科室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作为百分基数),奖励10----30分。优秀个人奖:奖励1---10分。业绩优秀奖:奖励1---20分。
3、 奖励分值以1分为最低奖励标准,50分为最高上限标准。50分或50分以上的可根据奖励事项给予或其它方式奖励。奖励的多少除根据管理制度、所列条例的规定分值外,其它可由院委会决定。
4、 月评优秀个人,当月不得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事项,如有一项,皆不在评选之列。优秀科室由院属科室集体评选,其所属员工当月不得有重大违纪事件和旷工、早退纪录。年评优秀科室和个人,必须结合全年绩效和日常管理制度记录,综合评定。
5、此奖励制度具体执行时必须公正、公平,真正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威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