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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5 23: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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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

第一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第一小节基本规定1、物料提升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作业:(1)环境温度为-20℃~+40℃;(2)导轨架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3)电源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2、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定。3、用于物料提升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起重量器、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4、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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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一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第一小节基本规定1、物料提升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作业:(1)环境温度为-20℃~+40℃;(2)导轨架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3)电源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2、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定。3、用于物料提升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起重量器、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4、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
第一节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

第一小节 基本规定

1、物料提升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作业:

(1)环境温度为-20℃~+40℃;

(2)导轨架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

(3)电源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2、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定。

3、用于物料提升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起重量器、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

4、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5倍。不得采用带式制动器。

5、具有自升(降)功能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自升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兼做天梁的自升平台在物料提升机正常工作状态时,应与导轨架刚性连接;

(2)自升平台的导向滚轮应有足够的刚度,并应有防止脱轨的防护装置;

(3)自升平台的传动系统应具有自锁功能,并应有刚性的停靠装置;

(4)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高度宜为1.0m~1.2m,下栏杆高度宜为0.5m~0.6m,在栏杆任一点作用1kN的水平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且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冷轧钢板;

(5)自升平台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6、当物料提升机采用对重时,对重应设置滑动导靴或滚轮导向装置,并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对重应标明质量并涂成警告色。吊笼不应作对重使用。

7、在各停层平台处,应设置显示楼层的标志。

8、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格。

9、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对物料提升机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及缆风绳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

10、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当安装高度超过30m时,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防坠保护、停层及限位功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停层后吊笼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高度偏差不应超过30mm;

(2)防坠安全器应为渐进式;

(3)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4)应具有语音及影像信号。

11、物料提升机的标志应齐全,其附属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均应与制造商的装箱单相符。

12、物料提升机应设置标牌,且应标明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和产品制造日期。

第二小节 结构设计与制作

【1】结构设计

1、物料提升机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制作、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的规定。

2、结构设计时应考虑下列荷载:

(1)常规荷载:包括由重力产生的荷载,由驱动机构、制动器的作用使物料提升机加(减)速运动产生的荷载及结构位移或变形引起的荷载;

(2)偶然荷载:包括由工作状态的风、雪、冰、温度变化及运行偏斜引起的荷载;

(3)特殊荷载:包括由物料提升机防坠安全器试验引起的冲击荷载。

3、荷载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的规定。

4、物料提升机的整机工作级别应为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规定的A4~A5。

5、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的截面尺寸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mm;

(2)角钢截面不应小于50mm×5mm;

(3)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

6、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提升机导轨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井架结构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80;

(2)附墙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80。

7、井架式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在各停层通道相连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8、吊笼结构除应满足强度设计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内净高度不应小于2m,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全高度封闭;

(2)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宜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25mm。吊笼门的开启高度不应低于1.8m;其任意500mm²的面积上作用300N的力,在边框任意一点作用1kN的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3)吊笼顶部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冷轧钢板,并应设置钢骨架;在任意0.01m2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4)吊笼底板应有防滑、排水功能;其强度在承受125%额定荷载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底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不小于1.5mm的钢板;

(5)吊笼应采用滚动导靴;

(6)吊笼的结构强度应满足坠落试验要求。

9、当标准节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直径不应小于M12,强度等级不宜低于8.8级。

10、物料提升机自由端高度不宜大于6m;附墙架间距不宜大于6m。

11、物料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宜兼作导轨。

【2】制作

1、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制加工工艺,并应按工艺进行制作和检验。

2、承重构件应选用Q235A,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Q235B,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3、焊条、焊丝及焊剂的选用应与主体材料相适应。

4、焊缝应饱满、平整,不应有气孔、夹渣、咬边及未焊透等缺陷。

5、当物料提升机导轨架的底节采用钢管制作时,宜采用无缝钢管。

6、物料提升机的制作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保证导轨架标准节的互换性。

第三小节 动力与传动装置

【1】卷扬机

1、卷扬机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GB/T1955的规定。

2、卷扬机的牵引力应满足物料提升机设计要求。

3、卷筒节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4、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两倍。

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6、卷扬机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该装置与卷筒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3mm,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7、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2】曳引机

1、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40,包角不宜小于150°。

2、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

【3】滑轮

1、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

2、滑轮与吊笼或导轨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等柔性连接或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钢丝绳

1、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丝绳》GB/T18的规定。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2、自升平台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3、提升吊笼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12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4、安装吊杆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6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5、缆风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

6、当钢丝绳端部固定采用绳夹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第四小节 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

【1】安全装置

1、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

2、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3、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机构,吊笼停层时,安全停层装置应能可靠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等全部工作荷载。吊笼停层后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0mm。

4、位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限位开关:当吊笼上升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上部越程距离不应小于3m;

(2)下限位开关: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

5、紧急断电开关应为非自动复位型,任何情况下均可切断主电路停止吊笼运行。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

6、缓冲器应承受吊笼及对重下降时相应冲击荷载。

7、当司机对吊笼升降运行、停层平台观察视线不清时,必须设置通信装置,通信装置应同时具备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2】防护设施

1、防护围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

(2)进料口门的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8m;进料口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吊笼应在进料口门关闭后才能启动。

2、停层平台及平台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停层平台的搭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能承受3kN/m2的荷载;

(2)停层平台外边缘与吊笼门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0mm,与外脚手架外侧立杆(当无外脚手架时与建筑结构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

(3)平台门的高度不宜小于1.8m,宽度与吊笼门宽度差不应大于200mm,并应安装在台口外边缘处,与台口外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4)平台门下边缘以上180mm内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钢板封闭,与台口上表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大于20mm;

(5)平台门应向停层平台内侧开启,并应处于常闭状态。

3、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地面进料口上方,其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可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搭设。

4、卷扬机操作棚应采用定型化、装配式,且应具有防雨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第五小节 电气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应符合物料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

2、物料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置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应设置失压及过电流保护装置。

3、物料提升机电气受备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Ω。

4、物料提升机防雷及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5、携带式控制开关应密封、绝缘,控制线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宜大于5m。

6、工作照明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当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并应有明显标志。

7、动力设备的控制开关严禁采用倒顺开关。

8、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的制作和组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第六小节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与地锚

【1】基础

1、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荷载。30m及以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

2、对30m以下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土层的承载力,不应小于80kPa;

(2)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不应大于10mm;

(4)基础周边应有排水设施。

【2】附墙架

1、当导轨架的安装高度超过设计的最大高度时,必须安装附墙架。

2、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标准附墙架,当标准附墙架结构尺寸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经设计计算采用非标附墙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墙架的材质应与导轨架相一致;

(2)附墙架与导轨架及建筑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3)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不应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3】缆风绳

1、当物料提升机安装条件受到不能使用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缆风绳的设置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组四根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点应在同一水平高度,且应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导轨架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钢丝绳受剪破坏的措施;

(2)缆风绳宜设在导轨架的顶部;当中间设置缆风绳时,应采取增加导轨架刚度的措施;

(3)缆风绳与水平面夹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采用与缆风绳等强度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

2、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30m时,不得使用缆风绳。

【4】地锚

1、地锚应根据导轨架的安装高度及土质情况,经设计计算确定。

2、30m以下物料提升机可采用桩式地锚。当采用钢管(48mm×3.5mm)或角钢(75mm×6mm)时,不应少于2根;应并排设置,间距不应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应小于1.7m;顶部应设有防止缆风绳滑脱的装置。

第七小节 安装、拆除与验收

【1】安装、拆除

1、安装、拆除物料提升机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2、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安装、拆除方案,且应经安装、拆除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专项安装、拆除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安装位置及示意图;

(4)专业安装、拆除技术人员的分工及职责;

(5)辅助安装、拆除起重设备的型号、性能、参数及位置;

(6)安装、拆除的工艺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

(7)主要安全装置的调试及试验程序。

4、安装作业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提升机安装前,安装负责人应依据专项安装方案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应确认物料提升机的结构、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经出厂检验,并符合要求;

(3)应确认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已验收,并符合要求;

(4)应确认辅助安装起重设备及工具经检验检测,并符合要求;

(5)应明确作业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5、基础的位置应保证视线良好,物料提升机任意部位与建筑物或其他施工设备问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6、卷扬机(曳引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扬机安装位置宜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

(2)卷扬机卷筒的轴线应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中线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2°,其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0倍卷筒宽度;当不能满足条件时,应设排绳器;

(3)卷扬机(曳引机)宜采用地脚螺栓与基础固定牢固;当采用地锚固定时,卷扬机前端应设置固定止挡。

7、导轨架的安装程序应按专项方案要求执行。紧固件的紧固力矩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架的轴心线对水平基准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0.15%。

(2)标准节安装时导轨结合面对接应平直,错位形成的阶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导轨不应大于1.5mm;

2)对重导轨、防坠器导轨不应大于0.5mm。

3)标准节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偏差不应大于最大边长的0.3%。

8、钢丝绳宜设防护槽,槽内应设滚动托架,且应采用钢板网将槽口封盖。钢丝绳不得拖地或浸泡在水中。

9、拆除作业前,应对物料提升机的导轨架、附墙架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拆除作业。

10、拆除作业应先挂吊具、后拆除附墙架或缆风绳及地脚螺栓。拆除作业中,不得抛掷构件。

11、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2】验收

1、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对物料提升机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2、物料提升机验收合格后,应在导轨架明显处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

第八小节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1】检验规则

1、检验应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使用过程检验,其检验项目及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定。

2、物料提升机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

3、物料提升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2)产品在结构、材料、安全装置等方面有改变,产品性能有重大变化;

(3)产品停产3年及以上,恢复生产;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按法规监管提出要求时。

4、型式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应力、安全装置可靠性、荷载试验及坠落试验。

5、物料提升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使用过程检验:

(1)正常工作状态下的物料提升机作业周期超过1年;

(2)物料提升机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

(3)经过大修、技术改进及新安装的物料提升机交付使用前;

(4)经过暴风、地震及机械事故,物料提升机结构的刚度、稳定性及安全装置的功能受到损害的。

6、使用过程检验内容应包括结构检验、额定荷载试验和安全装置可靠性试验等。

【2】试验方法

1、试验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前应编制试验方案,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证试验及试验人员的安全;

(2)应对试验的物料提升机和场地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和具备试验条件。

2、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架体的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和地锚等应符合本方案规定;

(2)环境温度宜为-20℃~+40℃;

(3)地面风速不得大于13m/s;

(4)电压波动宜为±5%;

(5)荷载与标准值差宜为±3%。

3、空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空载情况下物料提升机以工作速度进行上升、下降、变速、制动等动作,在全行程范围内,反复试验,不得少于3次;

(2)在进行试验的同时,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试验;

(3)双吊笼提升机,应对各吊笼分别进行试验;

(4)空载试验过程中,应检查各机构,动作平稳、准确,不得有振颤、冲击等现象。

4、额定荷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笼内施加额定荷载,使其重心位于从吊笼的几何中心沿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各偏移全长的1/6的交点处;

(2)除按空载试验动作运行外,并应作吊笼的坠落试验;

(3)试验时,将吊笼上升6m~8m制停,进行模拟断绳试验。

5、超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额定荷载的125%(按5%逐级加载),荷载在吊笼内均匀布置,做上升、下降、变速、制动(不做坠落试验)等动作;

(2)动作应准确可靠,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以及连接损坏、松动等现象。

第九小节 使用管理

1、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1)安装检测及验收记录;

(2)大修及更换主要零部件记录;

(3)设备安全事故记录;

(4)累计运转记录。

2、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3、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

4、物料应在吊笼内均匀分布,不应过度偏载。

5、不得装载超出吊笼空间的超长物料,不得超载运行。

6、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限位开关代替控制开关运行。

7、物料提升机每班作业前司机应进行作业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应检查确认下列内容:

(1)制动器可靠有效;

(2)限位器灵敏完好;

(3)停层装置动作可靠;

(4)钢丝绳磨损在允许范围内;

(5)吊笼及对重导向装置无异常;

(6)滑轮、卷筒防钢丝绳脱槽装置可靠有效;

(7)吊笼运行通道内无障碍物。

8、当发生防坠安全器制停吊笼的情况时,应查明制停原因,排除故障,并应检查吊笼、导轨架及钢丝绳,应确认无误并重新调整防坠安全器后运行。

9、物料提升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10、物料提升机在大雨、大雾、风速13m/s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运行。

11、作业结束后,应将吊笼返回最底层停放,控制开关应扳至零位,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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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

第一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第一小节基本规定1、物料提升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作业:(1)环境温度为-20℃~+40℃;(2)导轨架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3)电源电压值与额定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2、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定。3、用于物料提升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起重量器、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4、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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