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促进车站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要求,结合车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车站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车站全体员工和从业人员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车站站长是车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安排和组织车站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督和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
2、车站分管副站长负责按照车站的安排,具体组织落实车站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车站站长负责。
3、车站各科室、班组负责人要按照车站的安排副站长的工作布置,落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工作。
4、车站所有员工要按照车站各岗位的工作要求,做好各自岗位范围内的安全事故排查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第四条 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第六条、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第七条、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第根据车站的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车站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行车站安全领导小组
事故隐患自查的,或者因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安装车站《》等制度的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给予100至300元的违约金处罚。
第二十三条 车站各值班副站长不认真按照车站的安排进行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督查工作的,按照车站《》等制度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任人100至300元的违约金处罚。
第二十四条 车站当值班副站长不认真按照规定填写、涂改果子伪造事故隐患日排查记录,按照车站制度规定,给予当事责任人100至300元的违约金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从2016年4月3日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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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月人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