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医院的一切收入纳入经济管理科统一管理和核算,医院收费部门主要由门诊和住院收费处组成,负责相应的收费业务,其他各种收费由经济管理科出纳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三)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四)住院及门诊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缴存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经济管理科。
(五)实行收入预算管理。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六)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收入的监督,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以确保医院的收入得到真实、完整的反映。
一、窗口收费处管理制度
(一)窗口收费处包括门诊收款处及住院收款处,负责门诊及住院患者的一切医疗收费及结算工作。
(二)门诊收费员要做好窗口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仔细耐心解释患者的咨询和疑问。
(三)收款员要熟悉业务操作,提高业务技能,减少患者或家属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款员要做到日清、日结,依据当天日报表及财务要求按时上交现金。
(五)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空岗。
(六)正确使用工作电脑,不进行违规操作,不安装工作无关的软件,不盗用他人密码。
(七)注意现金安全,做到人离上锁,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收款室内,严禁室内会客。
(八)严格交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
(九)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发现长款、短款情况,不得自行以长补短,须查找原因,做好登记,按程序报领导审批处理。
(十)保管好各种收款印章及收款存根资料,印章使用不当或资料保管不善须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禁设置“小金库”的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一切收入、支出及核算工作都必须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二)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科室和个人不得进行私自收费。
(三)科室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加班费、补贴等的发放,由绩效管理科编册,经院领导审批后,打入职工个人工资卡中。
(四)设备报损处置,设备科和总务科应建立备查簿,变价收入及时、全额上缴经济管理科。
(五)各科室的废品,必须全部上缴总务科,由总务科集中处置,处置的废品收入,应及时、全额上缴医院经济管理科。
(六)经济管理科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经调查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医疗价格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方便患者查询就医费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对各类医疗收费执行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二)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各楼层的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自助设备对所提供的药品以及医疗服务的价格等进行公示,方便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查询。
(三)实行价格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按照价格公示的实际项目和价格进行收费。
(四)导诊分诊护士可协助患者进行查询服务,对患者的查询、投诉要耐心认真回答,发现问题要认真解决,不得搪塞推诿。
(五)住院患者对“一日清单”所列内容有疑惑的,由患者所在科室的护士长和兼职物价员负责解释,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予以解决。出院结算时,患者需要可从住院收费处打印费用清单。
四、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为认真做好医院的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医院收费复核制度:
1、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工作,严禁医嘱外收费,全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做到“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
2、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住院患者发生的费用,进行收费明细和医嘱的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3、建立患者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对门(急)诊患者,根据患者需要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对住院患者,科室逐项记录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并向患者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供患者复核。
4、出院病人常规进行医药复核核查,患者出院时,所在科室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及时办理未检查治疗项目和未用药品的退帐。
5、对患者复核发现的收费问题,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及时改正,向患者表示歉意,同时要有整改措施。
6、定期对临床各科室进行物价检查,调阅病历记录和费用清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督促科室整改。
五、医疗收费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方便患者投诉,我院将第一投诉点设在收费处、办公室和回访办,由兼职物价员和收费处负责人受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协助投诉患者到经济管理科进一步解决。
(一)经济管理科负责患者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工作。
(二)各科兼职物价员和护士长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了解情况、认真核对,尽快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要协助患者到经济管理科解决。
(三)经济管理科设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登记表,详细记录来信、来访和投诉时间,投诉人姓名、住址、电话、反映意见、处理结果等。
(四)对投诉患者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根据物价的规定解决所反映的问题。上级部门转入医院的投诉信,要及时回复并报告处理结果。
(五)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找有关科室及本人,认真核查落实,确实属于误收、多收的要及时退款,并取得患者谅解。
(六)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确实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六、票据管理制度
(一)票据的领购必须凭《票据准购证》到区财政局非税科办理。
(二)票据的购入、领用、回收、核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同时管理票据入、出、销手续。
(三)各种票据在使用时按票据号码顺序使用,项目填写完整清楚。资金往来票据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填写错误的票据需加盖作废章,与存根联一并保存。
(四)禁止有以下行为:
1、转借、转让和代开票据;
2、私售和盗卖票据;
3、丢失票据;
4、损(撕)毁票据;
5、未按规定开具票据;
6、未按规定缴销票据。
七、门诊收费处退费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人退费需要退费的患者先打印后,医技检查类项目必须经执行科室主任签字并注明退费原因,治疗类项目须经治医生签字并注明退费原因,再经门诊部主任签字、收费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退费金额退回患者医卡通。药品退费须经药房确认药品的完整性,药房负责作签字确认后再进入退费流程。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及时办理退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退费,收费员要向患者说明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关票据,方能办理退费。
(三)收费员要将当月的退款单据及相对应的作废收据,月末结算时随当月收费月报表上报。
(四)财务收账人员对每笔退费要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异常较大退费金额、退费频率高的收款员和执行科室应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防范因此造成收入的流失。
(五)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审核好,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六)就诊卡内现金余额可以自由退回,收款员审查就诊卡信息,核对预留电话号码,无电话号码的核对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核对充值金额及就诊科室,核对正确后方予以退现金,尽力维护病人利益,防止他人退取卡内余额。
(七)就诊卡银联充值需审查银联小票、充值小票,做到银联充值返回银联卡内,禁止大额银联退现金,禁止信用卡退现金,留存银联退费小票备查,遵守银行POS机使用规定,维护医院利益。
八、住院结算处退费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因费用问题需要对已结算费用退费者,由所在科室护士长签字并注明退费原因,经住院处原结算工作人员收回签字并取消审批,再经住院处负责人签字方可退费。
(二)结算打印后因患者所带补交金不足当日又无法结算时,由结算工作人员签字并注明退票原因,再经住院处负责人签字,由于设备无法打印需要退票时,由工作人员和住院处负责人签字方可退票。
(三)收款员对审核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退费,收费员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要求其提供相关票据,方能办理退费。
(四)收费员要将当月的退款单据及相对应的作废收据,月末结算时随当月收费月报表上报。
(五)对违反制度、不符合退款手续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异常较大退费金额、退费频率高的收款员和执行科室应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防范因此造成收入的流失。
(六)与临床各科室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审核好,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