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的进行,经甲方(生产区域管辖单位) 柳城供电公司 与乙方(工程承包商) 广西旭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柳城分公司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进行 柳城县2008年县城电建设与改造项目工程木桐变至埔83、埔85线10kV线路改造工程 的电力生产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公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7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1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公布)
《电业安全工程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程规程(线路部分)》(DL 409-91)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2号)
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令第4号,2004年12月28日)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采访规程。
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甲方要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的要求,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3、交底前,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生产现场的情况,并按安全技术交底单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4、完成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后,在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的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在现场按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当乙方按工程进度需变更施工工作区域时,甲方应在变更前对变更的区域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甲方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等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的情况。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除前列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外,甲方还需列出并配合乙方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乙方严格执行。
8、甲方必须和乙方共同维护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试,有权拒绝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内工作。
10、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出现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危及甲方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纠正和制止、发整改通知、按规定提出扣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做出停工整顿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等处罚。
11、当乙方需要分包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要求乙方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备查。
12、甲方有权组织或参加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处理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事故。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或处罚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以及甲方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负责承担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工作,履行对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和保卫工作。
2、乙方必须和甲方共同维护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备的安全措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甲方同意,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
3、乙方的所有工作均必须按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的要求,填写工作票,详细列出工作的安全措施,并双方履行工作票的“双签发”手续。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单)所列出的安全措施。
5、乙方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的运行中设备区域。确因施工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现场监督下,方能进入作业。
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危及生产区域的作业、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的情况。乙方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送甲方审查同意,并负责组织实施。
7、乙方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9、乙方需要分包时,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审查负责,做好签订合同、安全按理协议等相关手续,并送甲方备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对甲方及工程监理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
11、乙方应接受并配合事故调查,按要求报送有关事故材料。
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的事故上报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第五条处罚、赔偿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障碍,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双方约定的追加处罚。
2、签订合同时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下简称“安全保证金”),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责任的事故和障碍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对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一类障碍,发生一次,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对乙方责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50%;乙方责任的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70%;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的100%。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甲方的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出进一步的索赔要求。
3、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乙方责任的事故,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乙方的承包合同。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作为 --------------------------------------------------- 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同时签订生效,随合同的结束而失效。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与乙方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