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奉节县兴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将奉节县西部新区建设指挥部改造项目1#楼A、B、C共3处玻璃雨棚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定此合同如下,以供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奉节县朱衣针胡家社区
二、工程范围:
1.A块玻璃雨棚:1#楼屋面110轴—121轴交E轴—M轴处,长14.8米、宽5.83米;材料采用120㎜×80㎜×5㎜热镀锌钢管、钢梁采用∠50×5热镀锌角钢焊接、玻璃采用TP8+1.52PVB+TP8钢化夹胶玻璃;
2.B块玻璃雨棚:1#楼屋面2轴—9轴交E轴—M轴处,长7.6米、宽5.83米;材料采用120㎜×80㎜×5㎜热镀锌钢管、玻璃采用TP8+1.52PVB+TP8钢化夹胶玻璃;
3.C块玻璃雨棚:1#楼正立面二层72轴—91轴处,长21.9米、宽2.6米;材料采用H240 ~200×100×10变截面型钢、玻璃采用TP8+1.52PVB+TP8钢化夹胶玻璃、玻璃与变截面型钢连接采用304不锈钢∠90°驳接爪连接;
三、此3处玻璃雨棚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
四、工程造价:因施工作业点零散,施工难度大,无法按国家定额标准计价,经甲、乙双方协商以包干价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共计人民币 元;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对乙方进场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2、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可以要求乙方整改。
3、督促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施工。
4、配合乙方施工。
5、及时拨付工程款。
6、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二、 乙方权利及义务
1、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2、要求甲方提供最近的电源接入点。
3、要求甲方配合施工。
4、在工程施工中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施工要求给予采纳和执行。
5、严格控制材料,满足本工程合同要求。
6、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三、 工期:
1、总工期为10天。(预付款到账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施工时如遇雨天、停电、大风、命令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工期相应顺延。
四、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2、乙方进场施工三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3、乙方完成所有工程二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即人民币 元整(¥: )给乙方。
4、留总工程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整(¥: )为工程质保金。完工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到后十天内支付所剩余的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乙方收到质保金后合同失效。
甲 方:奉节县兴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 方: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