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编制目的
北京是特大型城市,人口稠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城市轨道交通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处置难度大、损失大、影响大。为做好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提高应对能力,确保应急组织指挥统一顺畅,处置及时妥善,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以实现如下目标:
(1)全面预测北京市地铁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突发事件。
(2)在事故预防工作中做好制度、管理、人员、物资等各方面的准备。
(3)及时发现各种事故征兆,对其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4)在事故的初发阶段迅速实施有效的行动,控制事态发展。
(5)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范围及影响,保护员工、群众生命和国家的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2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监管总局令第17号)
1.2.3规章及其他文件
《关于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48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5】196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进行评审,审核记录完整;等
1.2.4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5地方性相关规定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北京市地铁一号线的运营,针对可能发生的地铁的较大及以上的突发事件。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北京地铁应急预案体系是北京市地铁运营工作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地铁安全的应急工作。
1.4.2根据地铁的管理特点和运营模式,应急预案体系主要油本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1.4.3综合应急预案是从地铁公司应急,原则,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预案。
1.4.4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可能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的火灾事故(如烟气中毒、人员烧伤等)、追尾事故(拥挤踩踏、大面积停电等)具体的事故而制定的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制定。
1.4.5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是作业人员实施应急工作的基本依据,内容具体、实用、针对性强,是专项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
1.4.6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是公司所属各单位建立和运行其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依据,所属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安全第一”原则
地铁运营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及时发现并治理所有的安全隐患,保护员工以及群众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5.2“防微杜渐”原则
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所以在地铁运营的过程中肯定存在着危机群众安全的各种隐患,当隐患存在是再加上不安全的行为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们的地铁安全部门要做到在事故的前期,隐患刚要发生是就加以消除,加以改正。给群众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1.5.3“万事俱备”原则
所谓万事俱备,是一旦地铁发生了事故灾害,我们要有明确的遵循规章,有足够的安全物质来抵抗这种事故,从而在事故发生中大大的减少人员的伤亡和事故的损失,将事故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
1.5.4“以人为本”原则
一旦地铁事故发生,在采取各种措施时,应首先考虑和保证人员的安全,包括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所以在制定和实施应急计划时,应当将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