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经济处于转型期,人们观念尚未形成固定模式;人均收入迅速提高,群众对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要求日益高涨。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怎样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职能作用?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几点:
一、强化宣传教育,当好新农村建设“宣传员”
1、大力宣传党的新农村。
2、大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
3、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格从政行为,当好新农村建设“裁判员”
1、保障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自主权。
2、加大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群众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当好新农村建设“督察员”
1、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的纪律执行和党的落实。
2、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工程计划监督。
3、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党的各项惠民落到实处,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1、发挥信访工作优势和特点,保证上情下达。
2、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建设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