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滕州市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泰安众诚矿山自动化有限公司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就滕州市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有关技术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滕州市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大煤矿井下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仅提出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高低压开关的基本技术参数。
1.2 本设备技规术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书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代技术协议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7 生产厂家应向东大煤矿提供与本技术规范书相符的产品样板及使用说明书,偏差之处必须说明并取得东大煤矿的同意。
2. 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GB 3836.1-2000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隔爆型》
2.2 环境条件
2.2.1 周围环境温度
最高温度: 不高于+40℃
最低温度: 不低于-20℃
海拔高度: 不高于1000m
2.2.3 适用于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
2.3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高压配电箱基本技术参数
2.3.1型号:KBG -250/10Y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真空开关
1、额定电流: 250A
2、额定电压: 10Kv,最高工作电压:12Kv
3、额定短路开断电流:12.5KA
4、额定热稳定电流:12.5KA
5、额定热稳定时间:2S
6、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31.5KA
7、额定关合电流(峰值):31.5KA
8、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开断次数:30次
9、
10、高压侧:配用10 kV矿用隔爆型真空配电装置PBG1-100A/10Kv,短路、失压、过流、接地等保护齐全。电流测量误差不超过1%,电压测量误差不超过2%。
11、低压侧:与高压侧配套选用矿用隔爆型保护箱XBD1-800A/ 1.2(0.69)Kv。短路、失压、过流、漏电、接地等保护齐全。电流测量误差不超过1%,电压测量误差不超过2%。四个低压出线孔。
高压配电装置及低压保护箱均应选用北京郎威达有限公司优质产品。
注:第10、11条有关电流、电压的精度及电流整定步长等问题有乙方负责解决,由此所产生一切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12、总质量:≤5200kg
13、绝缘材料耐热等级:H级
3 供货范围
3.1 移动变电站至少应包括如下项目,但不限于此。
3.1.1 变压器。.
3.1.2 高压配电装置及低压保护箱。
4 实验、验收
4.1 工厂试验
4.1.1乙方应按有关国家标准对移动变电站进行工厂试验并向用户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变压器进行工厂试验的项目、试验标准及试验方法,供甲方参考。
4.1.2 工厂试验前15天,乙方应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是否参加工厂试验,否则所做的试验视为无效。
4.2 现场试验
必要的话,移动变电站的现场试验由甲方在山东省滕州市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大煤矿工地进行。现场试验方案由乙方负责编制,交甲方审查、确认,然后甲方在乙方人员的指导下实施。
4.3 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所要求的以及所有适用的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全部工厂试验,并通过试验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甲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及所有的试验,甲方对试验的观察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对本规范的责任。
所有的现场检验和验收试验,甲方在乙方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乙方应提供下列现场试验的职能:
* 提供对所规定试验所需的全部仪表的连接和测量点进行识别和定位的图表。
* 对试验仪表的安装及试验的操作提供监督和观看。
乙方应对根据技术要求规定进行试验的设备特性和性能负责。
4.4 验收和试验的签署
在验收试验结束之后乙方和甲方应在报告上签字。
5 质量保证
5.1 质量保证
5.1.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乙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5.1.2 乙方应保证制造中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乙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甲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乙方提供某种外购件,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有异议应在2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1.3 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及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5.1.4 乙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2GB/T19002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6 售后服务
6.1 乙方对于甲方因产品质量、安装、维护等问题,12小时内应予以肯定的答复,乙方应派熟练的技术人员24小时内赶到现场。在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安装、维护等问题,由乙方无偿更换或修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亦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外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产品抵达现场,开箱前由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届时派人参加开箱验收,并进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指导。
6.2 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
甲方:滕州市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乙方: 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