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地点
2.主发起人召集发起人(出资人)会议,确定公司组建事宜并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组建。
3.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制定筹建方案。
4.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确定委托银行代理结算业务。
5.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向所在地区市提交筹建申请。
6.市初审并明确初审意见、承诺风险处置责任以及确定集体负责部门后,报市金融办复审。申报文件主送市,抄送市金融办。
7.市金融办复审,并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金融办。
8.省金融办审批。
二、小额贷款公司开业阶段工作流程
1.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凭省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
2.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就公司董事和高管人选与市进行沟通。
3.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小组起草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召开小额贷款公司创立大会等有关会议,确定开业前有关重大事项,如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等,向市提出开业申请。
5.市、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签订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6.市对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金融办验收(申报文件主送市,抄送市金融办)。
7.市金融办会同市进行开业验收,并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8.小额贷款公司凭省金融办批准筹建、市金融办批准开业的有关批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9.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后向当地主管部门、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备案。
三、申请材料总结
1.筹建申请书
2.市金融办审查意见和市的承诺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筹建工作方案
5.发起人协议书
6.发起人会议决议
7.筹建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8.发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发起人的信用记录
10.发起人承诺书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3.开业申请书
14.小额贷款公司承诺不进行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的承诺书。
15.股东名单(企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
16.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
1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18.、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19.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20.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发起人和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