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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6 0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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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附件1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一、项目分类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二、对象和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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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附件1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一、项目分类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二、对象和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
附件1

 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

二、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三、分阶段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第二阶段活动

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省级集中展演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2015年10月中下旬各省(区、市)将评选出的本省(区、市)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三)第三阶段活动

2015年11月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省报送的节目、作品、征文和论文进行评选和认定,12月组织编印艺术作品集、征文集和论文集。

2016年2月在青岛市举行现场集中展演活动,主要内容:举办中学组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举办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颁奖晚会。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六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省(区、市)和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地(市)、县(市)总数20%的比例评选推荐名单,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省(区、市)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省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并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学校参与面广,举办省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2.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奖项

小学组的节目和作品,采取省级评选和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各省(区、市)按规定报送数量的30%、40%和30%的比例,将本省报送参加全国展演活动的节目和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获一等奖的节目中,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奖次名单同节目、作品一并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中学组的节目和作品,各省(区、市)按规定数量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按规定报送数量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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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附件1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一、项目分类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二、对象和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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