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游泳馆工作人员每年开馆前须进行体检,持《健康合格证》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2.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及酗酒者入场游泳;
3.游泳者更衣后须经保持余氯0.6毫克/升的浸脚、消毒池洗脚、淋身后才可光脚上池面,不得穿任何鞋上池面,以免污染池水;
4.固定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于每场前测余氯一次,保持控制余氯在0.3-0.4毫克/升之间;用PH试纸测水质PH值,保持控制PH值在6.5-8.5之间,保证池水的消毒;
5.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10毫克/升;
6.工作人员随时消除水中污物,每天停场后彻底清扫池边走道、出发台、厕所、淋浴室和更衣室,保持清洁无异味;
7.配备创可贴、消炎、防暑降温药物,为游泳者提供服务;
8.严禁出租游泳衣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