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教科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学校课题选题导向”,由教师根据自身实际选定课题,并承担校级课题的研究。
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指定教师承担具体课题,教师应积极承担学校布置的教研任务。
三、在校教师每年应积极申报“省、市、县级课题”的研究。
四、教科室及时掌握实验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教师完成学校所承担的各极教科研课题的任务。
五、学校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研究的导向、监督、协调、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六、奖励办法:
1、完成省级课题的,除省教科所发奖励外,学校补助400元。
2、完成市级课题的,除市教科所发奖励外,学校补助200元。
3、完成县级课题的,除县教科所发奖励外,学校补助150元。
4、完成校级课题的,学校补助150元。
以上补助金额凭课题研究发生费用的,以报销形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