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人:(简称甲方)纪登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简称乙方)纪登村九组 周昌贤
身份证号:52263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纪登村民委办公楼维修及室内办公设备
工程地点:纪登村民委办公楼
工程内容: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1、主体工程:办公楼屋顶盖瓦、大门平台、走道建设;2、附属设施:办公桌、档案柜、旗杆、国旗、电脑、打印机、广播设施等。以上包含换椽皮、梁等在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工包料(包括混凝土、砖包干价)。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贰万元
人民币 20000.00元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06月20日
竣工日期:2013年12月30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责任。
七、工程款项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除3%保修款外,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
八、合同附加条款
1、施工中乙方不承担合同之外任何附加费用。
2、工程施工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接通至施工现场。
3、由于自然灾害等问题造成不能按工期完成工程及造成甲方等损失的乙方不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维修建设最终标准按照村民代表会议商议通过的为标准。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6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纪登村委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手印)
法定代表人:
201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