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结构制作及零散钢架制作
2、工程地点:XXXXXXXX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内容:景墙钢架结构及零散钢架制作
6号楼5267.5元 孙工家阳台雨棚 5530元
4号楼5267.5元 青云公司背景玻璃墙 2982.4元
2号楼3415元
1号楼3415元
3号楼5267.5元
5号楼5267.5元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312.4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保修期为一年。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和30%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5%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5% 一年后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
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中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云实业公司 经办人:
乙方:陕西瑞鼎福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