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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6 04: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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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和《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8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要求,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拟立足省会,面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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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和《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8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要求,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拟立足省会,面向河南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和《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8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要求,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拟立足省会,面向河南全境及其他中原经济区城市,通过搭建平台、集成,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建设一个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市、区(县)、乡镇(办事处)的三级服务网络,使之成为面向所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系统,优化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整体环境。 

   二、具体目标 

   以具有背景的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为基础,采取主导、官民结合、整合资源、专业运作的方法,计划用3~5年时间,打造一个中心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三个主体服务平台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办事大厅、网络中心、培训基地,优选一批资质条件和信誉良好的行业组织、专业服务商作为重点服务机构,形成一个服务主体多元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全方位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3年内,使受惠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数量达到5万家,5年内达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全覆盖,并逐步扩展到商贸流通业全领域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主要是打造一个中心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三个主体服务平台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办事大厅、网络中心、培训基地,构建一定数量的外围服务网络,建立市、区(县)、乡镇(办事处)三级服务网络,形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 

   ⑴一个中心,即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拟新建或利用现有事业单位组建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兼具行政与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运行,制定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效能检测以及奖惩规则,监督管理相关服务和资金应用。 

   ⑵建设三个主体服务平台,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厅、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中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培训基地。 

   ①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分设“代办工商税务”、“法律咨询”、“招商引资代理”、“人事用工代理”、“营销策划代办”、“投融资服务”等多个服务窗口,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多种需求做到全程一站式服务。 

   ②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中心。信息网络中心主要发布法律信息、商品供求信息、价格变动信息、招商引资信息、人才招聘信息等,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发布、信息共享、信息甄别和信息交易等服务。同时,为需求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其市场拓展。 

   ③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培训基地。实行与专业院校联建联办,中、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分专业、分层次、分级别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商务礼仪、法律事务等相关培训,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从业者素质和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⑶建设外围服务商网络。优选一批具有资质条件、信誉良好的行业组织、专业服务商作为重点服务机构,纳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构建一个服务主体多元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全方位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专业化服务工作。 

   ①经济研究指导机构。主要包括商业行业组织、专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受委托提供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理论指导和信息咨询。 

   ②商业营销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些商业咨询和营销服务企业,根据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要求提供对企业建设、发展的规划、设计和孵化,提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市场营销的策划、指导和代办实施。 

   ③商业融资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些金融机构以及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保险等机构,受委托开展相关配套服务,帮助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④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些专业法律事务所,根据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要求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法律事务,帮助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解决解决各类涉法问题。 

   ⑤人事代理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些劳动力资源和人事代理服务机构,根据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要求,提供人员招聘、档案托管、劳动及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代办服务。 

   ⑥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些物业管理和保洁服务企业,根据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要求,提供物业管理、设施维护和日常保洁的专业化服务。 

   ⑦广告宣传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些媒体广告、宣传策划和演艺团体,根据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要求提供企业庆典、商品宣传、商业促销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⑷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三级服务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在各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行业协会、下级商务部门设立联系点,在乡镇(办事处)安排兼职信息员,形成覆盖市、区(县)、乡镇(办事处)的三级服务网络。 

   四、服务流程 

   (一)接受申请:企业通过网站或服务大厅提出服务申请。 

   (二)确认资质:企业通过网站或到服务大厅填报资质确认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服务中心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认企业资质,并发给企业唯一的论证编码。 

   (三)推荐机构:服务中心自身能够解决的信息类服务需求,由服务中心直接反馈。需要服务机构解决的个性化需求,由服务中心择优推荐不少由两家服务机构。 

   (四)服务对接:服务机构与企业取得联系,企业选择一家服务机构达成服务意向,明确服务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并通过网站向服务中心备案。企业直接到服务机构咨询并达成服务意向的,也需要通过网站向服务中心备案。未达成服务意向的企业可再提出申请。 

   (五)提供服务:服务中心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备案,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服务结束后,由服务机构通过网站进行登记,确认项目完成。 

   (六)监督评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中心对企业进行回访,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作为择优推荐、支持和年度调整的依据。 

   (七)统计分析:服务中心根据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服务项目的统计,对共性需求进行分析,并指导服务机构开发新产品。 

   (八)支持: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服务机构按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支持,或按具体项目进行分别补贴。 

   五、实施计划及阶段安排 

   去年以来,商务部在全国开展了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的要求和推荐,我市积极组织参加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成功入选全国20个试点城市中10个重点城市并争取到相关资金支持。围绕平台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主体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3年6月) 

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以及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厅、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中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培训基地建设,初步构建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1.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完成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和人员编制工作,制定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则,落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挂牌开始正常工作,统一指导、管理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厅。确定选址、设计,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厅,配置适合需要的办公设施,公开选调、招聘窗口服务人员,制定服务大厅服务程序和服务规范,理顺大厅服务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启动服务大厅整体运行,逐步开展10个窗口服务。2013年,接受各类咨询服务10万人(次)。 

   3.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中心。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设计、系统软件开发以及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和前台呼叫中心建设,申请落实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中心网络域名和热线号码,制定服务大厅服务程序和服务规范,落实网络中心加盟服务商的业务链接,开通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网络服务。2013年,争取完成信息网络服务10万单(次)。 

   4.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培训基地。落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培训基地联建院校,研究确定中、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项目和计划,签订委托培训、教育协议,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培训工作常态化。2013年,完成网上、网下培训1万人(次)。 

   (二)完善体系阶段(2013年7月~2014年6月) 

   按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通过招标等形式,优选10家左右的专业化强、信誉良好的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加盟协议,建立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有关联关系和工作链接,采取进驻中心和服务相结合的形式,接受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的协调管理,形成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外围服务商网络和重点服务平台,依照企业要求和市场规律,为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当年,使受惠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数量达到5万家。 

   (三)扩展功能阶段(2014年7月~2014年12月) 

充实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服务内容和服务功能,使之成为面向所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系统,开展全行业服务;扩展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服务领域和服务地域,形成核心服务区(郑州市区)、中心辐射区(河南省其它区域)以及战略服务区(中原经济区其他区域),为中原经济区和省、市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1.成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筹备工作办公室。为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协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大事务,对平台建设过程中重大事务做出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过程中具体事务的组织落实和实施。 

   2.落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承建单位。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原则要求和郑州市商务局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在局属事业单位中,初选出郑州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郑州市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承建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部、业务发展部、服务管理部等职能部门。重新更名并确定其职能、编制、经费管理形式等,由其具体负责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 

   3.落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外围服务商机构。为形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业化的外围服务商网络,构建一个服务主体多元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全方位开展经济研究指导、商业营销、商业融资、法律、人事代理、物业管理、广告宣传等服务,与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河南省商业经济研究所、郑州希瑞投资管理公司、河南省商业中等专科学校、民生银行郑州分行中小微企业部等一些商业经济研究组织、金融、咨询服务和培训机构进行了协商,研究形成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内容相衔接、关联的,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合作意向。 

   (二)运转机制保障 

   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转机制。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研究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平台建设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工作会议,对平台建设进度和企业发展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和考核。按照工作计划,实行工作周报、半月例会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年底前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主体平台基础建设任务,2013年3月份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试运行,2013年6月份正式开始运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的重大建设项目和资金运转由领导小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和具体实施,并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和绩效考核。 

   (三)专项经费保障 

   按照商务部关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配套资金的要求,由郑州市财政部门从郑州市商贸流通业专项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七、投资估算 

   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核心平台建设、外围服务机构建设、平台建设营运等内容进行投资估算,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为1500万元。(详见附后) 

   附件一: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三: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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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和《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8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要求,郑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拟立足省会,面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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