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厂全面预算管 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达到公司规定的实施进度和预期效果,提高 厂全面预算管理水平,现根据《鑫利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厂所属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即各车间及科室。
二、考核内容 包括预算管理日常工作考核、重点和专项工作考核,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根据厂预算管理工作安排进行。
三、考核方式
(一)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动态量化考核,每月根据工作内容 和重点制定考核细则。
(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厂机关各科 室分日常工作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部分无重点工作的科室按照 基础工作各项得分乘以 2 确定。为调动各责任中心全面预算管理 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预算管理创新弹性指标,对工作创 新和亮点,产生实效的,经考评可给予考核加分,分值最高限为10 分。
当得分≥100 分,绩效考核全面预算管理项目得满分;当 85
≤得分<100 分,按总分与实际得分的差异乘以相应权重扣绩效
考核全面预算管理项目分;得分<85 分,绩效考核全面预算管
理项目不得分。
(三)全面预算管理考核工作采取自评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一季度实行季度考核,以后月份每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 绩效管理办公室。
四、考核机构
由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及相关科室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 预算管理考核工作。
五、考核工作组织
1、各被考核单位应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自评表(一季度为 3 月 25 日前)、总结和支持性附件,未按时上报的单位,绩效考核 全面预算管理项目不得分。
2、厂考核组应于每月月底前组织考核,考核主要采取现场 抽查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结合自报材料,经考核组评议后打分 的方式进行。
六、本办法由厂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