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为了增加门店销售量,提高效益,增强门店经营的灵活性,特制定本合作方案。
二、性质:
直营店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门店的所有权、管理权归属公司,销售经营权归属店长,实行自负盈亏。
三、管理:
1、各承包店必须遵守天王食品公司《直营店经营管理》各条例;
2、各承包店隶属于天王食品公司销售部管理、领导;
3、各承包店雇用人员的人事决定权归属公司,但享有建议权,各承包店雇佣人员与公司无主雇关系;
4、由公司统一制定销售方案,促销,任配送公司产
品。
5、 各承包人向公司缴纳保证金10000元,承包时间到期后退还。
四、定价机制:
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毛猪成本采购价,平均屠宰率,计算白条成本价格,并根据各店每天所承担的房租和设备折旧分摊到当天所购白条的重量中去〈每头白条以200斤计算,具体各店所承担的费用见“白条定价标准”〉。
五、待遇:
1、各门店实行承包制,门店利润归各承包人,门店的所有费用由各承包门店自行承担。
2、3-5月份公司补发费用4500元/月。
3、承包店不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津贴。
4、承包店每天所购白条猪的大肠归公司,自行承担运费。
六、奖惩:
1、门店过渡期结束后,连续两月销量每月低于3吨,承包权自动终止。
2、拖欠公司款项、私自在外购销猪肉产品,门店经营与公司无关的产品承包权自动终止并不退还保证金。
七、承包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8年2月25日止
八、未尽事项另行补充。
承包人:
天王食品公司销售部
201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