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增强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保护摩托车驾乘人员行车安全,有力压减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巩固提升“全国平安畅通县”创建成果,县委、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2年4月至12月。
二、整治重点:驾驶或乘坐摩托车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1、从4月20日开始,全县所有加油站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不予加油,并进行规劝。
2、从5月1日开始,摩托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罚款50元。
3、对查处的不佩戴头盔人员,同时如有无证驾驶、摩托车辆未上户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由县交警大队一并顶格处罚。
特此公告
攸县摩托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