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规范小志愿者日常管理活动,更加充分地发挥小志愿者在社区公益文化活动中的中坚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报名参加小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小志愿者年龄需在6—12岁,自愿加入并经家长同意;
(2)小志愿者必须有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3)有一定的空余时间参加志愿活动。
第三条小志愿者主要开展社区服务、城市公益、自身建设三方面的活动
(1)社区服务方面
1.社区主题性大型活动,主要有社区运动会、消夏晚会、社区春晚、跳蚤市场等活动
2.社区常规性活动,主要有四点半课堂、读书会、换书大会、道德讲堂、社区文明公约系列活动等
3.社区节日活动,主要有植树节、父亲节、母亲节、学雷锋日等节日活动
4.其他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服务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