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有效的进行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文件指示,总监办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我办会同业主及总承包部对各合同段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对每月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及施工项目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总承包部及各合同段认真配合并在检查结束后进行整改,我办将对存在的较大问题进行全线通报,彻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纠正、消除。
2 总监办经常性组织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巡视,对安全生产的内业管理、外业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排查,驻地办及现场监理人员随时对安全生产实施监控,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求各项目部加强自查、自纠,严格管理,按程序、规范、制度、措施全方位地进行监控,努力使我们的安全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3 各施工区段应建立健全完善路基、桥涵、桩基、隧道、高边坡以及特种设备、高压高温容器、场内施工车辆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我办在监理工作中计划每周对全线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对重要施工部位重点不定期巡视、检查、旁站,确保安全生产。
5 我办在检查工作中,严格按国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和《公路建设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工作,严格按公路监理十六字方针“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实施监控管理。
6 我办每次排查隐患后下发整改指令、通知、通报,要求各合同段必须用文字形式反馈,我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力求隐患排查整改闭合,并纳入对合同段当月安全考评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