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报损药品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报损药品流失,危害公众健康。
2.目标
通过《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需要报损销毁药品的所有环节及相关人员。
4.名词定义
无。
5.内容
5.1 药品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报损:
5.1.1 各临床科室抢救车、专用箱、备用药等药品因近效期、印字模糊不清、变质等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5.1.2 药库及各药房因无法退回医药公司导致过期药品(如平时用量较小但又是必备的抢救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药品。
5.1.3 按药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5.2 报损程序:
5.2.1 药剂科以外药品的过期报损由所在科室报损,同时将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登记,由药剂科统一销毁处理。
5.2.2 药剂科各药房内的拟报损药品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医院分管院长批准后,及时在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正确输入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产地及报损原因,确认无误后保存。
5.2.3报损后的药品销毁处理应符合环保原则。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一般药品的销毁拆除原包装后将废弃物置于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中;细胞毒药物的销毁分类集中收集到药剂科,拆除原包装后将废弃物置于双层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中。
5.2.4 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销毁应联系医院保卫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其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5.2.5 在进行药品销毁时,交院感处按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