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积极开展法制、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地内部治安管理,做好防偷、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四防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处反映。
三、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义务消防队,队员不少于3-5人组成。
四、建立项目内使用明火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禁工棚(宿舍)区使用电炉、电器、取暖器等。
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器具、消防安全意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种消防灭火措施。
六、加强工地值班巡逻,在本施工范围内经常督促检查,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易燃易爆区域实行专人负责。
七、及时签订各级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共同管理。
八、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凡在施工现场暂居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居住手续。
一十、根据督查情况,利用板报或其他宣传手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消防保卫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一十一、发现火灾要立即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抢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