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探索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深入师生心灵的结合形式,强化学生心理教育(简称“心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维护和促进广大师生心理健康,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师生个体发展的和谐氛围,学校决定设立“师生心语工作室”(简称心语室)。
一、学校心语工作室由学校通过工会、政教处协助开展工作。其宗旨是:
1、探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与师生心理健康疏导的有效结合;
2、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3、从思想上和心理上力求解决师生中出现的部分思想、心理困惑和问题,促进良好心态的形成。
二、工作对象:学校教职工和学生。
三、方法:学校在心语室设专用信箱,可预约交流。工作室工作以个别直面交谈交流为主,辅之于电话、网络信箱交流等个别疏导方式。工作室相关电话和心语工作者网络信箱号码另行公告。
四、时间:试运行期间心语室暂定每周一至五下午16:30-17:30开放(周三暂停)。
特定咨询电话、网络信箱交流通过专用信箱和电话预约后可不受以上时间。
五、地点:心语室设在A座教学楼一楼。
六、心语工作人员:试运行期间由邓怀阳校助牵头负责,政教处负责,曾少玲、陈薏妃、班主任协调开展工作。
七、心语室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心语室工作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心语对象的心理困惑和问题,更应为促进师生个体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心语室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深入师生心灵的必要形式,以促进师生的健康发展和良好心态形成为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心语室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心语对象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耐心倾听,友善交流和积极疏导,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认识,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保密性原则
心语室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心语对象的合理要求,严守心语对象的个人秘密,保护心语对象的“隐私权”。
八、心语工作者工作守则
1、心语工作者须以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素养为基础,热情为心语对象服务,自觉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心育工作能力。
2、心语工作者须按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工作室坐岗接待,并在预约后的个人方便时间通过网络信箱耐心做好与心语对象的电话交流网上交流。
3、心语工作者接待心语对象时,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4、心语工作者在工作时,须学会倾听,无论何种方式的交流均应做好记载,并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做好分析和相关追踪后续工作。
5、心语工作者要为心语对象严守个人秘密,交流信息不得横向和向下扩散,违者后果自负。
6、心语工作者若不能当时使心语对象满意,须查阅相关资料或请教有关专家后再行约定时间继续交流。
7、心语室卫生由当日心语工作者负责整理,以保持整洁舒适的交流环境。
江门市实验中学心语室
201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