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2.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
3.司机工作规定
3.1车辆由物流公司全面负责管理。
3.2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
3.3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难用车人员。
3.4严禁在厂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生产。
3.5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
3.6小车司机保证手机24小时待机,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
3.7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时间每年一次,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3.8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物流公司主管经理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9物流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年检、季检。
4.司机行车规定
4.1车辆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拒绝。
4.2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4.3车辆钥匙由车队统一管制,派车时应分发到人。
4.4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核签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物流公司,以于安排工作。
4.5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后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
4.6夜间厂区出现工伤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
5.车辆保养规定
5.1本公司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5.2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实需进维修厂维修的时,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单》报物流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司机需将车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修,若需更换汽车配件,需经主管经理确认后方可更换,并将更换的旧零件带回公司。
5.3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
5.4车辆每周至少洗车一次,并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5.5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6.派车作业规定
6.1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物流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方有效。
6.2派车原则
6.2.1优先安排生产需用车部门,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6.2.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6.2.3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6.3凡属职工个人原因用车,须提前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并经物流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费用为100元/次,公司指定驾驶人员。
7.车辆肇事管理
7.1肇事定义:
7.1.1汽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导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7.1.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7.1.3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7.1.4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或损害者。
7.1.5这里所称的伤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7.2肇事的处理:
7.2.1肇事发生后应迅速以电话形式通知直接负责之管理人员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7.2.2司机直接领导人员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一般情况下应报警按正常程序处理。
7.2.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
7.2.4在一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直接负责人。
7.3肇事过失的处分
7.3.1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的处分依本规定办理。
7.3.2经本公司签订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依下列规定以过失处分。
7.3.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7.4肇事赔偿:
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过成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7.4.1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由肇事司机负担。
7.4.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承担。
7.4.3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按照7.4.1条款办理。
8.岗位职责
8.1凭出车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停车办私事而影响货物运输。
8.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8.3出车前检查:
8.3.1行车前要坚持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8.3.2行车前可先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8.4司机不得借车给非驾驶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8.5驾驶人员应严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者按交通规则办理,责任自负。
8.6司机于当日或次日必须将客户签字确认的回单交回,如遇单据遗失等后果由司机负完全责任,且要如实填写回馈情况写明原因。
8.7车辆回厂后,不得留有货物过夜,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8.8认真执行车辆回厂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厂,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否则后果处负。
8.9出车前严禁饮酒,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
8.10司机须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任务后向相关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反映。
9.费用报销
9.1车辆加油必须由物流公司指定人员统一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货车、叉车、客车每次加300元;小车每次加200元,加油时记录车辆公里数,每月由指定人员统计车辆的耗油量。
9.2出差车辆的路桥费及加油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9.3除指定车辆、路段外,原则上不得走高速,不得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特殊情况需随行人员签署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10.惩罚
10.1有下列行为的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10.2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的,车上存有货物过夜的。
10.3司机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造成客户投诉的。
10.4因管理及监控不力造成货物单据遗失、车辆损坏、丢失的,除追究主要责任人外,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10.5对不执行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负责并进行处罚。
注:领导专有车辆由物流公司统一管理。领导出差时车辆应放置在公司指定车库,以便于车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