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有什么作用?
一、审查作用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要依法对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当事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调查,以防止不法经济活动和无效合同的出现。因此公证又被西文学者形象地称为“重大经济民事活动的安全阀与过滤器”。
二、证明作用 公证机构初步审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后,对要证明的法律文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法律意见,并依法予以证明。这种证明是人民认定事实的依据,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
三、沟通作用 公证机构站在中立的立场,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平等地设定权利、义务,消除误解和分歧,最终达到订立合同或者取得一致的目的。所以公证又被称作经济民事交往中的“润滑剂”。
四、监督作用 公证被誉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公证的监督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证机构依法对摇奖、评奖、开奖、招标、拍卖、彩票发行等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二是依法监督合同履行。经过公证的合同由于赋予了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当事人一般都能够主动履行,即使发生了纠纷,一般也能在公证机构的调解下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可以依法对债权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这也是公证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
五、桥梁作用 公证是诚信的大使,是中外交往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公证书是世界通行的法律文书,在中外经济和民事交往中,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人,一些重要的法律行为、文书和事实必须经过公证才能为使用国接受和认可。
公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一、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委托、继承权、财产赠与、分割、招标、投标、收养关系、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经历、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保全证据。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