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程编号及名称:R/CM13.04.07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一、流程简介:
1、流程内容
本流程描述固定资产报废的流程。
2、流程的起止点
固定资产报废自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开始,至报废批复处理完毕、会计处理止。
3、术语解释:
固定资产报废的含义: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提足折旧,退出使用状态,即为正常报废。国家有强制性淘汰规定的固定资产,比照正常报废处理。
不同时满足以上3条的(技术进步、安全需要、环境保护;大修理拆除;资产重组淘汰、规划、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为非正常报废;须报请总公司同意批复后方可报废处理。
二、流程涉及部门及职责
1、业务主管部门及职责:
财务处:负责对报废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预计残值等进行确认,并上报,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2、业务参与部门及职责:
机动设备处:协调各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报废工作;监督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对提交的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工作。
生产运行处:对提交的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工作。
技术发展处:对提交的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工作。
审计监察处:负责相关的审计工作。
三、流程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1、制度: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石油财字《2003》1号《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细则》
大连石化分公司QG/DSH15.28-200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大连石化分公司办字《2002》87号《废旧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2、记录: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
四、涉及风险和相关控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