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林 雄
承包方:黄家荣
签订地点:海南三亚市
签订日期:2012年9月
拆 除 工 程 合 同 书
发包方: 林雄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黄家荣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海南省第三劳动教养管理所的五栋报废单体建筑拆迁项目(6800㎡)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拆除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含基础)、渣土清运、场地平整。
2.拆除范围:拆除的五栋建筑物为:卫生院、宿舍楼、探访楼、同居楼、食堂。
3.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4.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因拆除的废料全部归乙方处理,所以乙方需返还甲方残值金额为:¥1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五万圆整 )。
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一次性付钱给甲方废料返还款。
三、施工工期:
1.拆除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本协议工程拟定于2012年 月 日开工,于2012年 月 日竣工。
3.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四、 双方责任和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 林雄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注意施工环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控制粉尘污染,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8.在项目拆除施工组织计划方案未通过甲方审核前,不得开工。
五、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起诉。
六、 其他: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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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