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部门职责
一、地测科
地测科是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专门机构,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采区地质补勘报告及地质“三书”的编制。
3.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远规划、年度地测防治水计划、探放水设计,参与采掘作业规程设计、措施中有关防治水内容的审查,对探放水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4.负责矿井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矿图管理及重要测量工程的技术管理,为生产、设计提供准确的数据。
5.负责下发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停掘(采)通知单,巷道贯通通知单。
6.按规定签定邻矿依法办矿协议,定期调查相邻矿井边界200m范围内采掘活动,并按时填图。
7.负责地测防治水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
8.负责提供矿井设计、采掘工程等所需的地测资料。
9.负责组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计划、设计编制,施工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
10.负责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业务监督,掌握矿井储量动态。
11.参与 “三下”采煤技术方案的编制,负责地表移动观测和地面治理工程的技术管理。
12.负责建立、健全、完善各种基本矿图及各种资料账、卡片以及地测防治水技术资料的管理、归档和保密,矿图的填绘、上报和发放等工作。
13.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基“建设、安全评估及贯标工作。
14.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水害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水害应急预案, 并认真组织落实。
15.负责做好地测防治水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与管理,按规定定期检校。
16.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技术研发和“四新”推广应用工作,并严格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7.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技术科
1.负责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的设计,确保排水系统合理,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2.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时,要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优先考虑资源回收和防治水管理。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排水系统、设施和避灾路线,确定合理的放煤工艺,并负责监督措施落实。
4.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井巷工程;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5.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地测防治水隐患治理措施的审查和治理过程的监督指导。
6.负责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特殊地质构造带的方案设计,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丢煤情况,尽量提高煤炭回收率。
7. 组织生产接续时,要给探放水工作留出足够的时间,确保探放水工程按期完成。
8.积极推广应用煤炭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煤炭回收率。
三、调度室
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
2.每年组织一次井下避水灾演习和地面防洪演习。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或修改矿井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水害现场处置方案。
4.定期组织对矿井水仓、排水沟进行清挖。雨季到来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矿井水仓和各采取水仓进行清挖,确保矿井综合排水能力满足规程要求。
5.负责矿井防治水有关的网络、话务、信号传输等通讯工作。负责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地点安装专用电话。
6.负责原煤计量统计工作。
四、安全科
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区队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2.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矿井防治水内容及探放水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安全科安检人员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4.为矿井隐患排查的牵头部门,负责各类隐患的汇总、上报,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五、通防科
1.参与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及探、疏放水措施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及避灾路线等内容进行审查。
2.负责密闭墙设计审查,从防治水角度对密闭墙的设计提出要求,凡具备汇积水条件的密闭墙,必须留设可靠的泄水通道。
3.负责巷道贯通、揭露废弃老巷等通防技术管理。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地测防治水隐患治理措施的审查和治理过程的监督指导。
六、企管劳资科
1.负责矿井防治水设施建设、工程投入等的资金计划。
2.负责生产计划中安排防治水工作相关计划,负责落实计划、监督计划的按时完成的统计考核。
七、机电科
1.负责雨季“三防”工作。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2.负责排水系统选型设计,包括排水泵、排水管路、供电系统等,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
3.负责定期对矿井、水平、采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对排水设备的性能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雨季前负责组织对矿井主要水仓水泵进行联合试运转,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矿井综合排水能力满足规程要求。
4.负责井下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矿井防治水机电设备的安装工作和竣工验收、设备交接及存在问题的监督整改。
6.负责储备足够数量完好的防治水抢险设备并建管理台账。
7.负责重大防治水工程用电管理,及时提供设备、设施,协助机电工区完成机电设备的安装工作。
八、教育科
1.负责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避灾能力。
2.负责探放水工的培训工作。
九、采掘区队
1.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防治水设施、工程、设备的安装、供电及管理维护工作,满足现场防治水工作的要求。
2.负责施工范围内地测防治水隐患治理措施的编制和隐患治理工作。
3.负责为其他单位在本单位分管区域施工时提供供电、排水等工作。
4.当井下工作地点出现突水征兆时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害威胁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并根据现场突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水措施进行水害治理
5.负责巷道贯通、过老巷、揭露废弃巷道的特殊地点专项措施的编制,按要求做好贯通距离的控制工作,工作面揭露老空前采取探查措施。
6.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要求,控制好施工层位;加强采煤期间管理,提高煤炭回收率。
7.负责掘进巷道施工期间激光指向仪的安装、维护和测量控制点保护。
8.负责对施工中线的校验工作,发现新的施工中线与原中线有差异时,及时通知地测科校正。
十、机安工区
1.负责对矿井主要及临时泵房的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定期对水泵、开关和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
2.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主要泵房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协助井下探(疏)放水和其他防治水工程的供配电工作。
4.负责对矿井采区泵房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5.负责分管范围内排水泵、管路、自动排水系统、供电线路的安装撤除。
6.负责分管范围内探(疏)放水和其他防治水工程所需供电线路、设备和供水、供风管路、的安装、维护和撤除工作。
十一、运搬工区
1.负责井下主要运输巷道防治水物资的运输。
2.负责井下分管范围内的水沟清挖。
3.负责为井下防治水工程提供矿车、电瓶车,井下分管范围内辅助运输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
第二节 岗位职责
一、矿长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本矿的防治水安全全面负责,是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与防治水工作保障。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和《煤矿防治水细则》;组织制定本企业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制度。
3.定期检查矿井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确保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
4.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5.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6.凡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各级干部和职能部门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8.负责抓好员工防治水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9.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防治水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
10.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演练。
11.对各单位进行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12.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总工程师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实。
2.协助矿长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5.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
6.负责对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并报公司业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
8.每月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防治水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9、每月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对当月防治水工作作出工作部署。
10.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11.负责主持防治水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2.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13.每年组织两次防水闸门关闭试验及一次避水灾演习。
14.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细则》,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三、生产副矿长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定。
3.对分管单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
6.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
7.按照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四、机电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水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水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3.组织制定防治水方面机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4.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水方面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5.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6.负责防治水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7.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8.对防治水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4.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5.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6.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
第三节 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地测防治水副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矿井远景规划、生产接续计划、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等,并提供相关地测资料。
4. 组织编制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协助总工程师对地测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验收、总结。
6. 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7.负责组织地质勘查设计、贯通测量设计、贯通通知单等审批,并严格落实和监督检查。
8.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9.协助总工程师抓好地测防治水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双基”建设和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10.参加分管范围的安全事故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对违反技术、安全指令等现象,有举报和查处责任。
11.深入生产现场,协调解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要超前预测,组织诊断,采取预防措施。
12.负责对分管范围的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会议。
13.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装备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
二、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2.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4.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工作,做到资源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5.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负责地质、防治水、测量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预报和跟踪管理,查出的地测防治水害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到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
6.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地质说明书,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探放水设计,重大贯通测量设计,贯通通知单等资料。
7.负责落实矿井储量管理工作。
8.负责落实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中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9.参加矿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生产接续、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费用计划、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救灾演练工作,并组织落实相关内容。
10.负责落实防治水工程实施,对施工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验收、技术报告等严格审查。
11.负责组织地质勘查设计、防治水设计、贯通测量设计等工程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12.定期召开科务会及月度业务工作会,做到月初有计划、月中有检查、月末有总结。
13.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技术研发和“四新”推广应用,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14.组织指导现场地测技术工作,及时解决矿井地测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测量主管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测绘管理工作,并按国家技术方针、和上级有关指示组织实施。
2.负责测量、绘图专业生产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各专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工作,对基层区队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3.负责全矿井上下控制网导线实测工作和岩移观测工作。
4.负责组织施测近井网、水准基点、井下基本控制、大型贯通测量。
5.负责采掘工程收尺、建帐填图、上报进尺报表,及时下达贯通通知单。
6.负责搞好矿山测量工作和矿图管理工作,做好贯通测量、导线、中腰线测量工作。
7.负责编报测绘图纸、资料、报告、年度计划。
8.负责组织建立必备的基本原图、交换图及其他绘图资料,组织成果图质量验收。
9.负责计算机绘图管理工作。
10.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围绕矿井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攻关活动,按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
11.做好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存档工作,及时为领导和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12.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按时完成矿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四、水文地质主管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地质、水文等专业生产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工作,对基层区队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2.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为生产和工程设计提供所需要的地质资料。
3.负责编报矿井改造、水平延伸 、“三下”采煤和采区的地质说明书,编报矿井补勘规划设计、矿井综合防治水规划、矿井储量核实报告以及矿井水平、采区的地质总结报告。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审。
5.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水害排查,及时提交水文预测,水情水害预报工作。
6.努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围绕矿井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攻关活动,按时完成各类科研项目。
7.做好本组有关技术资料的总结、存档、管理工作,及时为领导和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五、储量主管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填写《逐年逐月采出量》等十四种储量台帐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及时地计算工作面回采率月报表和旬报表,保证所提供的各种储量数据准确、可靠。
2.填绘各煤层“三量”计算图,及时准确地编制“三量”统计报表。
3.及时填绘各煤层的矿井储量计算图,分煤层损失量图、采区储量计算图,并按时上报;认真及时地核算编制储量统计年报、矿产统计年报、矿产储量表、矿山“三率”检查表、矿区储量手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检查表、矿业秩序整顿检查表;认真编写《储量(半)年度分析总结报告》、《矿产储量表编制说明材料》、《矿产资源检查自检报告》、《矿业秩序整顿汇报材料》、《年度采区回采率指标制定情况报告》等材料。
4.对接续工作面及时绘制工作面损失量图,对接续生产采区参与编写《采区地质说明书》、并及时绘制采区储量计算图、进行储量计算;当工作面或采区结束时,及时编写《工作面采后总结分析报告》或《采区采后总结报告》。
5.当井下发生地质、水文地质及其它各种损失时,及时编写有关损失的申报材料,履行审批手续;对井下调查、观测、记录和下发丢煤通知单等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审核。
6.当企业名称、井田范围或法人等因素有变动,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
7.上级主管部门来我矿进行矿产资源检查,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情况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负责及时准备好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做好陪检工作。
8.对上级主管部门及矿领导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完成上报,保证上级主管部门、矿领导及有关科室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矿储量动态、资源回收等情况,满足计划和生产要求。
六、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水文地质主管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处理矿井地质日常工作,并按国家的技术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负责做好采掘工作面地质编录工作,编制地质原图,进行综合分析和地质预报预测工作。
3.负责编制月度、年度地质预报,指导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
4.建立健全井田大、中型地质构造台帐,井筒石门见煤点台帐,井上下地质钻孔成果台帐,井上下地质物探成果台帐,工程地质台帐。
5.负责编制掘进、回采、采区地质说明书和采后总结,修编矿井地质报告。
6.负责采掘工程平面图中煤层底板等高线修改、地质构造填绘工作。
7.负责采掘工作面煤厚探测、见煤厚点编录管理,分析煤厚变化,指导工作面回采。
8.参加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并提供生产需要或上级需要的地质资料。
9.参与编制季、年度灾害预防计划、应急救援计划,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七、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的有关要求开展防治水工作。
2.负责井上、下水位动态的观测、矿井涌水量的观测,研究地下水赋存规律,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3.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总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及时提交年度、月度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提交水情水害预报。
5.负责各种水文地质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
6.收集、整理各类水文资料,及时为领导和生产单位提供可靠资料。
7.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及时填绘水文地质图及各种台帐。
8.负责修改、补充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图纸,完善水文地质台帐。
11.参加采掘工程作业规程审查,并提供生产部门所需地质水文资料。
12.负责对相邻矿井和井田范围内关闭废弃的煤矿进行调查、分析,建立档案,将调查资料记入专门台账,并填绘在相关图纸上。
八、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测量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本矿各项测量工作,并保证按国家技术方针指示执行。
2.负责建立井下控制网,及时组织采区导线的延伸,并填绘各类图纸。
3.负责建立井下记录薄、计算薄、台帐等,协助绘图人员编绘基本图和专门图。
4.负责编制3000m以上贯通测量工程设计,报批,总结。
5.参加采掘收尺,及时建帐填图。
6.负责质量标准化资料的检查、陪检工作。
九、绘图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矿井基本矿图的绘制、修改、补充完善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必备的基本原图、交换图及其他绘图资料,组织成果图质量验收。
3.负责月度填图工作及全矿的图纸打印工作。
4.负责图纸的保密工作,对图纸审查、借用、发放、归档、销毁。
5.协同地质、水文、测量、资源管理等专业做好各种矿图,符合规定。
6.负责矿图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
7.负责对外打印图纸内容的审查,保证图纸提供的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