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特殊作业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保证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督促、检查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满足应急需要。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八、合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批准的范围经营,严格执行采购、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资质审查规定,按规定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九、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令,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