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城市建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交底
一、工程名称:
二、交底时间:
三、交底地点:
四、参加人员:(签字)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五、监理工作主要依据:
(一)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和授权书、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二)《建筑法》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三)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包括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图集等)地质勘察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六)现行的预(决)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七)招标、投标文件及中标书,会议纪要,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协议等;
六、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以书面授权。项目总监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内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在授权权限内行使施工合同中工程师的监督权和控制权。
2、由项目总监明确项目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理人员。
3、由项目总监主持编写项目《建立规划》,对复杂工程审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法和措施并切实可行。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目标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分解,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向施工单位通报控制目标(见附表)。施工单位应按质量目标组织施工。
4、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主持,召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工地会议,各方代表应分别介绍各自驻工地机构人员情况及分工;建设单位代表宣布对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的授权,并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项目总监介绍建立规划的主要内容(质量、进度、投资)和各项分段的控制目标,确定例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5、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各分部、分项计划目标(质量、进度、投资)应与监理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相一致,经项目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未经项目总监批准,工程不得开工。在征得项目总监同意后可分段报审。
6、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监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选派驻工地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有关管理人员的一致性。对核查不合格的人员,项目总监有权要求撤换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施工。
7、由总监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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