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项目概况
318国道荆州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境内,路线起于318国道潜江与荆州界的丫角中桥东岸,起点桩号K0+000,路线起于丫角,利用老路至观音垱镇东侧后,从观音垱镇、锣场镇北侧绕越,于关沮附近下穿沪蓉高速铁路桥孔后向北跨越长湖,至北岸的董场渡口,经董场西侧,于鲁垱上跨引江济汉渠,然后转向西从九店北侧绕越,在纪南镇北侧与207国道平交,经王场东侧转向南,然后经太湖管理区北侧向西,在吴家台附近与老318国道相接,然后利用老路至终点万城大桥,终点止于318国道枝江与荆州界的万城大桥西岸,终点桩号K66+400;路线全长68.8km,其中扩建18.6km(即K0~K11+000和K59+800~K67+505路段),新建47.8km(即K11+000~K59+800路段),连接线2.4km。
本方案主要的城镇控制点有丫角、观音垱镇、锣场镇、纪南镇、八岭山镇、太湖管理区、万城。
项目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新建路段路基宽度24.5m,扩建路段路基宽度21.5m,设计行车速度80km/h,沥青砼路面。全线永久性占地4232亩,拆迁房屋面积74082m2,拆迁电力通讯1703根,全线设置桥梁6028.2m/13座,平面交叉48处,涵洞206道。路基土石方总量265.8×104m3。
项目总投资为190234.2万元,平均每公里2765万元。项目环境保护投资约2498.54万元,占整个项目工程投资的比例为1.34%。推荐本项目的计划工期为3年,2011年1月开始建设,2013年12月建成通车。
1.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2.1自然环境
荆州市以平原地区为主体,海拔20~50米,相对高度在20米以下。丘陵主要分布于松滋市的老城、王家桥、斯家场和荆州区的川店、八岭、石首市桃花山等地,海拔100~500米,相对50~100米,低山主要分布于松滋市西南部,海拔500米左右。
项目区属于北亚热带性季风气候区。拟建项目跨越水体有长湖、沮漳河和中干渠。
1.2.2社会环境
拟建公路直接影响区为荆州市,项目路线布设已充分考虑了与荆州市城市发展规划协调,推荐方案布设符合荆州市城市发展规划,评价范围内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孙家山古墓区,不涉及其它文物单位和矿产资源。
1.2.3生 态
⑴本项目地处江汉平原区,拟建线路K21+500~K24共2.5km以特大桥形式跨越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距离拟建线路最近的为八岭山风景名胜区,最近距离为2km,项目不涉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⑵陆生植物资源现状
1)拟建项目K11+000~K59+800路段为道路新建段,其他路段即K0~K11+000和K59+800~K67+505路段均利用现有318国道进行拓宽改造,沿线植物种类不丰富,植物以栽培种类为主,无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古树分布。
2)沿线无原始植被,不涉及荆州市生态公益林区。公路评价范围的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主要有农作物植被,还有意杨林、零星分布的马尾松林;自然植被有构树灌丛、艾蒿灌草丛和狗牙根灌草丛。
3)拟建公路沿线以农作物植被为主,不涉及地方生态公益林区。
⑶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共有两栖动物1目2科5种,爬行类共有1目3科6种,鸟类有8目14科24种,兽类有3目3科6种。常见有蛙类、鼠类和雀形目鸟类,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鸟类3种即普通鵟、草鸮、短耳鸮,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种,其中两栖类有4种(中华蟾蜍、泽陆蛙、黑斑蛙、湖北金线蛙);鸟类17种(白鹭、中白鹭、白胸苦恶鸟、山斑鸠、珠颈斑鸠、普通翠鸟、家燕、黑卷尾、灰喜鹊、大嘴乌鸦、松鸦、大山雀、[树]麻雀、黄胸鹀、乌鸫、红尾伯劳、棕背伯劳);兽类1种即普通伏翼。
⑶水生生物现状
拟建公路经过的水体主要有长湖、沮漳河和中干渠,评价范围内的水生生物资源均为地区常见种,种类数量相对沿线地区不丰富。评价范围没有鱼类产卵、索饵、越冬等“三场”及重要洄游通道分布,以鲤形目鲤科经济鱼类为主,没有发现国家及湖北省重点保护鱼类。
⑷土地利用现状
评价范围以耕地为主,其次为建筑用地。其中耕地面积20.60km2,占评价范围土地面积的48.85%,是该评价范围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建筑用地面积6.78km2,占整个评价范围面积的16.08%。
⑸水土流失
根据《湖北省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鄂政发[2000]47号),项目所在地区荆州市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处湖北省西部,工程建设前项目区每年产生土壤侵蚀263t,经加权平均计算,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约为412t/(km²•a)。
1.2.4声环境
⑴环境噪声现状
工程沿线丫角庙、芳芳幼儿园、丫角二组、刘家台、王家岭、杆村、黄屯寺、马家大院、观音垱镇、傅家台、梅槐桥、万城等居民点邻近现有318国道公路,受现有道路交通噪声影响,4a类区昼间等效声级为49.1~73dB(A),夜间等效声级为49.4~73.3dB(A),昼间除均丫角庙和万城村有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3dB(A),其余敏感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要求,夜间除了傅家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要求,其余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要求,最大超标18.3dB(A);2类区昼间等效声级为41.4~53.9dB(A),夜间等效声级为35.4~39.3dB(A),工程沿线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工程沿线乡村居民点昼间、夜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⑵交通噪声现状
根据对318国道(起点、终点处)等现有道路交通的监测,K17+000花台村空旷处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距离现有道路路肩20m、40m、60m、80m、120m处昼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3.8~69.8dB(A)、50.9~65.2dB(A)、52.8~55.5 dB(A)、49.9~50.6dB(A)、44.7~49.6dB(A),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7.7~68.6dB(A)、54.0~.0dB(A)、50.9~52.1 dB(A)、45.7~46.0dB(A)、43.4~43.5 dB(A),距路肩20m处昼间交通噪声能够符合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夜间交通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40m、60m、80m、120m处昼间交通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0m、60m夜间交通噪声部分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80m、120m处夜间交通噪声部分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2.5水环境
根据例行监测资料,长湖关沮口断面1月7号由于监测当天附近的鱼庄餐馆向长湖排放污水, BOD5数据超标。长湖关沮口和沮漳河监测断面其余各项指标2009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监测数据,跨越沮漳河和长湖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1.2.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官坪七队马店子和观音垱中学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NO2、TSP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3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3.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生态影响
由于公路建设前实行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占用耕地区域耕地面积会得到一定的恢复;同时,通过优化永久占地区域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优质高产的同类农作物品种,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单产,将公路永久占用造成的农作物植被生物量损失降至最低。另外,公路建成后,全线扣除桥梁后的绿化面积约为0.917hm2,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占用意杨人工林等林地带来的生物量损失。
公路沿线由于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蛙类、蛇类和雀形目鸟类等常见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受施工占地和噪声干扰将暂时与公路保持一定距离,随着公路建成沿线植被得到恢复后,公路附近地区上述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将会得到一定恢复,公路建设和运营对其影响有限。
长湖特大桥、万城大桥和丫角大桥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水生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
取土场和施工便道将使原地貌形态、地表土壤结构和地面植被破坏,使其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增加土壤侵蚀强度,降雨时在雨水的冲刷下,很容易形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
⑵生态保护措施
●占用耕地,应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同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
●设计部门路线布设时,应尽量避免穿越成片的林地,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对于永久占用林地,施工前后可以实行异地补植的应进行异地补植,不能补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对上述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临时占地施工前应对表层土进行收集、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公路两侧绿化,采取乔木为主、辅以灌草的形式,乔木可利用占地范围内的樟树和意杨,辅以夹大叶黄杨、狗牙根等灌、草本,布局上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增加公路景观及环保作用(如降低噪声、防止空气污染等),满足行车安全(不得遮挡司机视线,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
●跨越水体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桥墩施工应选择双壁钢围堰施工方案,桥梁弃渣及时外运,减少对水生生物生境的破坏。
●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护坡防护措施。做好取土场水土防护措施。
1.3.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施工期预测:单台机械作业时,在土石方阶段,昼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30m处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75dB(A)的标准,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3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在结构阶段,昼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40m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70dB(A)的标准,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2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
公路沿线共31处敏感点,其中居民点28个,学校3所(包括幼儿园)。上述居民点或学校均分布在公路两侧20-200m范围内,因此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将对其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超标量约4-18dB(A)。
⑵营运期根据预测,居民点: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28个居民点。其近中期4a类区昼间预测值(改造路段仅预测了贡献值)均不超标,夜间预测值(改造路段仅预测了贡献值)4a类区均不同程度超标,超标范围在1.9~7.7 dB(A)之间; 该20个居民点2类区由于其前排房屋的遮挡作用,有7个居民点2类区不超标,其余13个居民点等2类区超标,且超标多为2类区第一排房屋。丫角二组、王家岭、马家大院、花台、学校湾、官坪、朱集二组、天河渔场等8个居民点位于公路中心线50m以外,其中丫角二组、王家岭、马家大院、花台、官坪等5个居民点夜间均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7.4 dB(A);其余3个居民点近中期昼夜均不超标。
学校: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芳芳幼儿园、观音垱中学、沙市锣场小学3所学校,根据预测结果,芳芳幼儿园近期昼间不超标,中期夜间最大超标0.9 dB(A),近中期夜间最大超标7.7 dB(A);观音垱中学近中期昼间最大超标5.6 dB(A),夜间最大超标12.4 dB(A);沙市锣场小学近中期昼间均不超标,夜间最大超标3.2 dB(A)。
⑶噪声防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营运期针对本项目为一级公路,道路不封闭特点,评价提出对车辆行驶采取局部敏感路段考虑适当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同时对部分超标的居民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或双层玻璃窗措施。其中设隔声窗23处(50户居民),跟踪监测并预留相应费用1处(50户居民),设置限速警示标志路段5处(城镇学校路段)。
1.3.3社会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⑴本项目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交通建设规划》中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建设符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交通建设规划》。另外项目建设充分考虑对荆州市城市规划的影响,选择从城市北部外围进行布线。项目建设符合荆州是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和发展方向,其建设符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通过对国道318进行改造,可以更好的满足地方经济的发展需求,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缓解现有国道经过城区带来的交通压力。
⑵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和拆迁建筑物,对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和生产有一定影,通过落实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可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⑶对公路建设受影响基础设施如光缆、电力、通讯等,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与相关部门均取得了沟通,在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后,对上述设施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
⑷减缓社会影响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减缓对沿线居民的干扰影响。对占用的农田和拆迁房屋按国家、湖北以及荆州市等相应进行合理补偿等。
1.3.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跨中干渠、长湖和沮漳河桥梁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或利用现有居民设施收集后农用,对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跨越中干渠、长湖和沮漳河桥梁基础施工废水对其水质或渔业养殖有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围堰施工工艺,桥墩基础施工对水质影响有限。
营运期公路沿线无服务设施,无生活、生产废水排放,对水环境没有影响。
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或利用租用民房现有设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肥;桥梁施工废水设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公路施工期间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1.3.5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施工期沥青、灰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150m左右,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影响范围有限。
通过使用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75mg/m3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可消除沥青烟污染。
⑵ 营运期通过工程类比分析,汽车尾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⑶施工期拌和站选址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在居民点或学校下风向150m外;加强施工管理,对疏运道路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洒水降尘等。
1.4公众参与
通过沿线采取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拟建公路沿线各部门和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影响有一定的认识,希望加强公路相关的宣传、落实及公路建设带来的污染治理工作和拆迁补偿工作。
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施工中将充分尊重地方群众意见,施工中将加强施工管理,解决好与地方的路网衔接问题;做好公路建设各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在当地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大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保护拆迁户的权益,确保受影响群众利益。
1.5总结论
318国道荆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符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交通规划》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区域运输网、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减轻荆州市城区交通压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拥护该项目建设,并希望尽快开工。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318国道荆州段改扩建工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