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全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各类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1、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2、依法组织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3、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5、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经费。
6、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全工作检查。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对受伤师生及时派员送往医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