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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6 17: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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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关于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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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
    关于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达到“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标。二、工作计划(一)引导,加强宣传金华市被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单位,是等12个部委报经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时期就业工作中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1.要借助、对金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2.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墙报、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等媒介充分宣传、省、市、有关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的氛围。3.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活动,广泛宣传市新一轮就业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为每进一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宣传发动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落实创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全面启动创业型村、社区创建活动。(二)制定目标,抓落实制定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方案,成立村、社区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拟定落实创建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形成良好创建氛围。三、创建措施(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白龙桥镇创建“创业型社区”领导小组,由镇长吴见孙任组长,徐爱娟、孙佳海、程增发、叶伟斌、郑象吉、钱福华、申松青、朱旭全为副组长,包春女、杨菁、郑传锋、倪小妹、陈玉英、郭宛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汪道勇,办公室成员徐艳春、童小红、阙梅生。各申报行政村(社区)、主任、共建单位、联点干部、就业援助员为镇就业联席会成员。(二)创建创建平台以浙江省在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七里殿社区的试点经验为参考,帮助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扶持,帮助来料加工人员进行业务联系,采取送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把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根据白龙桥镇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指导,比如,种养殖户比较多的村采取帮扶,打出自己的品牌。对失地农民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有创业意向的困难人员,采取帮扶,介绍工作,与企业单位进行社区共建,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以由培训机构提供技术,由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创业资金等方面的帮扶,实行边创边改,打造自己的创业模式。每个申报的村(社区)要建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专人负责。全区计划通过2年整合1000万创业基金,培育25个社区、30个创业项目、10个创业品牌、10个创业先锋、20个创业阵地。(三)具体实施和验审1.12月1日—1月31日,申报的村、社区要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创建标准,由镇组织所属村、社区进行自查,然后向婺城区劳动局推荐,并进行审核。2.12月16日—12月31日,由区人劳社保局对各申报的村、社区进行审核,对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3.1月1日—1月31日,由市劳动保障局对区人劳社保局上报的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进行评审验收。(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优惠的落实,优惠上门,建立责任人制度等方式,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各界公共服务机构及村、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室,对创业人员开展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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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确定金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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