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本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将 水车 的10.5吨洒水车壹辆及司机租给甲方使用,租期 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乙方承诺自己是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驾驶资格.乙方必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等。
第三条,租车用途,高新区中德大学工地洒水。乙方服从甲方的日常车辆调度安排和司机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有权对车辆在工地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雇佣期间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车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调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在中德大学工地内为乙方洒水车辆提供免费取水点,在工地以外取水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解除合同双方均需提前三天书面或电话通知对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安全,型号和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换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2、雇用车辆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失货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雇佣车辆的保险、保养、车辆维修等日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交通规则,雇佣期间发生的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保证车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
第五条,结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带车雇佣,以月为单位租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结束五日内,甲方及时为乙方结算洒水费用。
2、费用:洒水费用共计¥ 元(含税),人民币大写 整。甲、乙双方为雇佣劳务关系。车辆维修、汽车用油、司机工资及各种保险均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甲方合同期满以现金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在合同截止后二日内及时为甲方开具普通用于洒水费用结算。
第六条,合同争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