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罐站贯彻执行。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二、组织并实施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加气站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四、每周组织一次全加气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项目,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负责落实加气站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沈阳市双燃料汽车供气改装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