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充分发挥公司的安全生产档案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标准对公司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归档整理的范围、时间、要求、保管和变更等作了统一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经营档案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术语与定义
3.1.安全生产档案:指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公司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职责
4.1.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
4.2.办公室部门
4.2.1.任命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4.2.1.1.对公司档案文件的齐全、完整和准确使用负责,督促检查档案管理人员做好平时收发、登记、立卷工作。
4.3.安全生产档案员职责
4.3.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4.3.2.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3.3.负责安全档案的防火、防潮、防盗等,并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范围、期限
5.1.1.安全组织
5.1.1.1.档案内容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档案管理期限: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变更及调整,并长期保存。
5.1.1.2.档案管理部门:办公室。
5.1.1.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2.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重要指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5.1.2.1档案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
5.1.2.2档案管理部门:办公室。
5.1.2.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3.有关文件、计划、总结
5.1.3.1档案内容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5.1.3.2档案管理部门:办公室。
5.1.4.安全检查
5.1.4.1档案内容
——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5.1.4.2 档案管理部门:安全科。
5.1.4.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5.安全教育
5.1.5.1档案内容
——安全培训计划;
——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复工、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活动、班前会等)及总结;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5.1.5.2 档案管理部门:安全科。
5.1.5.3 档案管理期限: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长期保存;其它5年。
5.1.6.安全投入
5.1.6.1 档案内容。
——年度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资料;
——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资料;
——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资料;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资料;
——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资料。
5.1.6.2档案管理部门:安全科。
5.1.6.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7.工伤保险
5.1.7.1档案内容
——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公司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5.1.7.2 档案管理部门:安全科。
5.1.7.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8.职业病防治
5.1.8.1 档案内容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职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健康档案);
——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5.1.8.2 档案管理部门:安全科。
5.1.8.3 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9.劳动防护用品
5.1.9.1档案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职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5.1.9.2 档案管理部门:安全科。
5.1.9.3 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10. “三同时”管理
5.1.10.1 档案内容
——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三同时”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5.1.10.2 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0.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11.安全防护设备(含劳动卫生设备,下同)
5.1.11.1档案内容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5.1.11.2 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1.3 档案管理期限: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长期;其他记录5年
5.1.12.用电管理
5.1.12.1档案内容
——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5.1.12.2 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2.3档案管理期限: 5年
5.1.13.车辆设备
5.1.13.1档案内容
——车辆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车辆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车辆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车辆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车辆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车辆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13.2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3.3档案管理期限:车辆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车辆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报;其它检查记录5年。
5.1.14.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
5.1.14.1档案内容
——发生事故经过介绍;
——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事故分析会记录;
——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月度事故报表;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5.1.14.2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4.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15.基建安全设计技术资料、
5.1.15.1 档案内容:
——基建设计资料、图纸。
5.1.15.2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5.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1.16 运输监测记录资料
5.1.16.1档案内容:
——监测记录台帐;
5.1.16.2档案管理部门:综合部门。
5.1.16.3档案管理期限:长期。
5.2.档案收集整理与管理
5.2.1.建立专人专管文件的制度,并统一收发、清退、保管,严格执行文件的收发、编号、登记和回执制度,要建立健全《收发文登记簿》。
5.2.2.档案收集整理要求
5.2.2.1归档材料须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5.2.2.2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2.2.3 归档材料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
5.2.2.4 用纸、用笔标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5.2.2.5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2.2.6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5.2.2.7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
5.2.3.档案管理
5.2.3.1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
5.2.3.2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
5.2.3.3 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5.2.3.4 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应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
5.3.档案利用
5.3.1办公室要每年编制库存档案索引目录。
5.3.2严格执行档案借阅要求,做好登记。
5.3.2.1借阅档案都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签名要正楷,名字要清楚。
5.3.2.2档案借期不超过二周,逾期不能归还者需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5.3.2.3借阅者要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爱护档案,不得损坏丢失,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在档案上随意涂改划线。
5.3.2.4借阅者如需要摘录时,必须经领导批准,介绍信中写明是“查阅”的不准借出门;公司各单位或个人借阅档案时,除借本单位业务范围者外,其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检查与考核
6.1.不按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存档案资料的,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6.2.对不执行本标准将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已有或丢失(泄密)、损坏的个人,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6.3.对违反了借阅和审批要求的个人及责任单位将根据资料损坏大小,资料重要程度和密级给予责任单位或个人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6.4.对在检查中不合格的部门给予300~800元的经济处罚。
泸州捷利运输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