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洛安教办[2008]3号
2008年洛江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
2008年,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必须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大力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不断巩固帮教成果,拓展就业安置途径,努力实现全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突破,为推进“法治洛江”、“平安洛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切实为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展开提供保障
1、加强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设。要继续加大人员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障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促进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履行齐抓共管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帮教新局面。
2、加强基层帮教网络建设。要着力加强村(社区)村民小组帮教队伍建设,强化村(居)、村民小组帮教人员素质培养,争取条件解决帮教队伍工作补助问题,乡镇(街道)要保持队伍的稳定;要定期组织对各级帮教人员、社会志愿者进行帮教工作常识的培训,提高帮教人员的素质。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逐人落实帮教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哪里有帮教对象,哪里就有帮教工作人员,实现帮教工作的社会化。
二、落实帮教措施,有序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发展
1、要落实责任到人。各基层帮教组织要与区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签定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帮教工作人员与帮教对象签定帮教协议书,层层落实责任;要采取“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逐级责任到人,确保全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2、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年初,区安置帮教办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2008年对洛江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标准》;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办要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及时上报工作数据、工作情况,区安置帮教办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检查指导,并于年底组织考核通报;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督查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
3、要实行分类帮教。要及时对本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卡的帮教档案,实行台帐式管理,并分三类标准实施帮教。一要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帮教对象,由派出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严密控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二要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的帮教对象,由乡镇(街道)干部会同村(社区)或单位领导、帮教对象亲属和亲朋好友定期进行帮教,做到多谈心、多提醒、多督促;三要对于表现较好,思想稳定,家庭和睦的帮教对象,由村(社区)帮教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谈话和家访。
三、集中排查清理,保障安置帮教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1、要明确排查清理工作的对象和重点。排查清理的对象是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回归的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人员。同时,要准确掌握2003年7月以来刑满释放人员和2005年7月以来解除人员的动态,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动态分类管理。
2、要按时完成排查清理任务。要分3个阶段进行集中排查清理。第一阶段为排查清理的准备阶段,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办要对3月底前监狱、所、区安置帮教办收发的2007年刑释解教通知书进行收集、建档,并及时制定具体帮教方案,指定帮教人员开展帮教工作;第二阶段为排查清理阶段,各乡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解教通知书,把2003年7月以来刑满释放人员和2005年7月以来解除人员进行重新整理,逐一进行核对,填写登记卡、逐人建立管理档案,并全面开展回访工作,初录或修改有关信息、填写上报统计表,在4月底完成;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阶段,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动态和工作在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对策和管控措施,积极培育典型,推广工作经验,完成有关报表的上报工作。
3、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帮教工作组织要对照监狱、所、看守所、拘役所提供的名单逐一进行核对,并加强与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展开查找,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失控;对新发现的对象,要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对排查清理出来的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帮教工作重点对象,落实重点帮教力量,加强管理控制,防止重新犯罪。
四、成员单位协调并进,共同保障帮教对象就业问题
1、要完善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工作制度。要在巩固好原有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发展壮大过渡性安置实体,力争六个乡镇(街道)都设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要探索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协调,切实发挥安置实体作用,切实解决部门帮教对象的就业问题;要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
2、要深入开展职业职能培训工作。劳动部门要主动开展帮教人员就业培训,通过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一门技术,提高素质,增强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为安置就业创造条件;要探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把好质量关,保质保量向社会各行各业推荐安置帮教人员就业。
3、要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摆上日程,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工商部门要为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个体经营户提供注册登记、执照年检等便民服务措施。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为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学条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2008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95%以上。
五、扩大典型宣传和调研工作力度
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要把安置帮教工作宣传纳入到“五五”普法、平安洛江、法治洛江建设的宣传规划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措施,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广泛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多方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立足实践,围绕建设“平安洛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不断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洛江区刑满释放、解除人员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主题词:刑释解教 安置帮教 工作意见
抄送:市司法局、市安置帮教办,区综治办、各乡镇(街道)安置
帮教办、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局郑副、
黄副,区委肖副、郑副、周常委、区蔡副
主任、谢副区长、政协黄副,存档(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