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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体要求 (2)
二、基本原则 (2)
三、服务组织机构 (3)
四、服务对象 (4)
五、服务时段及安排 (4)
1.时间安排 (4)
2.地点安排 (4)
六、服务内容 (4)
七、组织实施 (5)
八、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8)
九、工作要求 (9)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的工作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接送难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23年春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学生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多形式课后育人活动,探索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课后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参与原则。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和学生的共同意愿,在家长和学生均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在不涉及管理及安全隐患等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做到应留尽留,切实帮助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与课后服务相关的信息,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窗口上公布。
(三)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优化利用各种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四)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三、服务组织机构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何建宇王明春陈丽丽陈步钗四、服务对象
一至六年级,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要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五、服务时段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午餐时间:11:10—11:30
第一课时:11:30—12:10
第二课时:12:10—12:50
第三课时:12:5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小学本班级教室。
六、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普通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以校内教师为主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和开展体育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安全看护、补习辅导和答疑等基础服务。
3.特色集体活动服务:学校根据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开展丰富的拓展服务:文艺类绘画与书法、阅读类经典阅读等。
七、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
学校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学校实际出发,认真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校一案”,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以及项目负责教师、注意事项等。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布,提高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配好服务工作人员。
①学校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班级编排课后服务班级,确定课后服务人员数量。课后服务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配置,我们坚持“统筹兼顾,一人多岗”原则,精减配置人员数量,尽量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②工作人员应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允许教师在本校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开展课后服务。
③鼓励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退休教师等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④充分依靠和发挥班级及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
⑤学校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学生安全管理能力。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
务。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5.《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情况一览表》由班主任负责打印,每周一上午前挂在午托教室内的文件夹上,午餐时间由具体安排的教师负责陪餐,课后服务老师每课时负责点名,每周五下午班主任收集后存档,期末一并汇总。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八、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1.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2—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家长通过统一政务服务APP“莆田惠民宝”支付。
3.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课后服务费发放。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劳务费按参加课时数乘以每课时
50—60元给予发放补贴;学校管理人员按每天50—100元乘以参与值班课后服务管理天数给予补贴发放;学校安保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按中心小学统一规定每周50—100元给予发放补贴。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动员部署,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2、拓展服务渠道。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共同加强教育与安全保障。可组织协调当地活动场所等有资质、有条件的公益机构,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学生课后服务体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3、严格规范管理。学校要制定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要突出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用于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
4、做好安全保障。学校要把课后服务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制度、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等。学校要积极配合教育、、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切实消除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