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之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楼层、房号租予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二、租赁方式为,月租: 年租: 租赁期限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期内乙方得到该房屋所租的范围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的所租赁范围交回甲方。
三、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交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双方交接房屋完毕,甲方如数归还给乙方。
四、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期签定 天后开始计租,乙方需在每月 日前将当月租金交予甲方。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分租或转租给他人,合同期满后再续租或退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重新签定合同。
六、承租期内所有的水费: 元/度、电费: 元/度、管理费 元/月、电视天线费 元/月,及相关部门规定交纳的 ,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期间从事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规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家庭纠纷,或虐待而产生家庭不和目等等造成家庭人员伤害或伤亡,应交由当地门和处理,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房屋)及(房间)随意更改室内电源电线,不得乱拉乱接,不得使用无合格证的一切电器,如有需要更改电源线路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要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线路和乱拉乱接,出现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
一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交租金,逾期一个星期则加收当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无需退还押金。
2、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家具、电器,不得擅自改变现有装修及结构设施,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及修复的责任。
3、甲方不可在合同期未满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并退回全部押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房屋、楼层及房间内设施,家具、电器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合同补充: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管好自己财物,如现金或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室内,应随身携带,停放车辆应锁好防盗锁并打开防盗报警器。
2、乙方在租赁期内,财物及车辆被盗,甲方不作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