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核思路: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机构的业务负责人提供与项目预算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
咨询机构的业务负责人接收委托人委托咨询的项目后,首先对审核的项目进行初步的了解,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 应委托人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咨询机构的业务负责人需在咨询机构内部的造价管理暨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业项目分配,项目分配需经咨询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审核该项目是否分配合理。如果技术负责人同意此项目分配合理,业务负责人方可分配任务完成。如果技术负责人不同意此项目分配合理,业务负责人需重新进行项目分配,直至确立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负责人后,项目负责人方可进行该项目的审核工作。
咨询项目负责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项目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咨询项目负责人在咨询过程中,需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做好现场记录,签字盖章。
审核初稿完成,分别把初审报告递交给委托单位负责人和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如双方对初审报告有异议,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运用咨询造价知识,为双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审核信息。
待双方确认无异议,还需经咨询机构内部人员进行一级复核、二级复核、三级复核,经复核无误,经办咨询项目负责人方可出审核成果报告。咨询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成果报告后还需进行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备以后查阅。
归档完,咨询项目负责人需要进行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二、编制原则及标准: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待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信用,讲求信誉。电力管线迁移工程审核成果报告编制原则及标准如下:
1、10KV以下电力管线迁移工程:电气工程执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宁波补充定额等,土建工程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宁波补充定额等。
2、10KV~20KV电力管线迁移工程: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9版)》。
3、35KV~220KV电力管线迁移工程: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06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浙电基[2008]467号文、计价格[2002]10号文。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三、审核关键及难点的理解:
电力管线迁移工程是一个现场情况复杂的项目,所以咨询人会经常碰到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全,现场情况不了解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就需要我们尽快与委托人沟通,尽快去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尽可能让委托单位补全资料。
电力管线迁移工程,施工单位一般是电力局或电力局属下的施工项目部。电力部门他们有自己的物资采购部,所以会出现咨询人审核的材料价格相对电力部物资采购部采购的价格会偏低,导致双方问题的难点。电力管线迁移工程施工一般是对已运行的电力进行迁移。它涉及到工程施工场地征用费、余物清理费、停电配合费、拆除电缆回收等问题,所以在审核的过程中,会碰到各种疑难杂症。咨询项目人应搜集电力造价文件、了解市场行情,为双方相互协商提供合理的信息,使工程审核顺利地完成。
四、审核进度计划及组织管理:
(一)、审核进度计划:
咨询业务操作一般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二)、组织管理:
咨询企业应设立的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甲级企业须15年以上)。其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参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担任)、专业造价工程师、编制人员三个层次(对于较为简单的咨询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简)。各自的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年以上;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咨询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2.专业造价工程师,必须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负责本专业的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具体编制人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编制人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本专业的成果文件并加盖本人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章。
3.编制人员,必须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五、配合服务方案:
委托人应保证管线迁移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咨询人在审核的过程中,委托人有要求咨询人到场协商,咨询人应做好准备及时到场,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六、审核成果提交时间及编制精度的承诺:
咨询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准确地提交工程审核成果报告。
如咨询人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委托人有权在15日前向咨询人提出书面告知终止合同。
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1)对不同建设方案应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比选与优化谁,具有准确的分析与评价资料,确保所推荐的方案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2)工程概算与预算编制的工程数量应基本准确、无漏项;概算与预算浓度应符合现行编制规定,采用定额及取费标准正确,选用的价格信息符合市场善,计算无错误,经济指标分析合理,计价正确;
(3)概算与预算的咨询成果文件内容与组成完整,应包括编制说明、总概(预)算书。综合概(预)算书、单位工程概(预)算书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建筑材料与设备表;依据齐备,附表齐全,浓度符合规定要求。
校审后的咨询成果文件由规定的造价工程师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咨询人提交审核成果报告,经委托人进行抽查或全面复查,并与咨询人核对。经核查,抽查(全面复查)部分的总金额与咨询人提供的预算审核报告中的相对应内容的总金额的差异,即为误差,确保误差率3%以内。如误差率(误差率为误差金额与咨询方提供的预算审核报告总金额的比值)超过3%,由咨询单位承担责任。
咨询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