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级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 褚红军
一、理解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的不同
1、涵义不同。以往教案设计中,提的是教学目的。即体现教育者的主观愿望“要求学生学什么”,这种目的是一种自然状态的理想,一种方向,一种长期的愿望。新课程改革以来,教学设计中主要指教学目标。即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完成某项学习任务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他在方向上对教学活动设计起指导作用,并为教学评价提供依据。
2、
笔者简要介绍一下美国心理学家、芝加哥大学布鲁姆教授主编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一书。他在这本著作中,明确地提出了在教育过程中,应当实现整体系统的全部教学目标,业将该教学目标分成三个学习领域,这三个领域是“由知识的掌握与理解以及由智力发展诸目标组成的认知领域;由兴趣、态度、价值观与正确的理解的判断力、适应性发展诸目标组成的情感领域,由各种技能和运用诸目标组成的精神运动领域”④。
为了使教学信息传播者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中更好地贯彻和实现教学目标,布鲁姆又将每一个学习目标领域进一步分成为许多小细目(即细小的学习目标),以便使传播者更好地掌握。认知学习活动领域。布鲁姆认知学习活动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六个不同高低层次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知识目标要求:经过教学信息传播以后,受传者应当掌握教学信息中的有关科学术语、基本事实、处理问题的步骤、常规研究程序以及基本原理、定律、法则、理论要点、物质结构知识等等。
2、理解目标要求:经过传播者对受传者进行教学信息传播以后,对于教学信息中的基础知识信息,基础理
论信息以及其有关科学事实信息,受传者正确的理解、消化和掌握,业能运用自己的语言进行描述或表达。这样,不仅对教学信息进行了理解和认识,而且还能培养受传者逻辑推理能力和分析、判断、概括能力。
3、应用目标要求:传播者对受传者进行教学信息传播之后,受传者应当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分析目标要求:受传者在接受理性知识教学信息时,应当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对客观事物规律的理解和分析运用上,提高对事物变化现象的分析能力。
5、综合目标要求:受传者在接受各种知识信息后,应当对各种知识信息间的联系,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并能找出它们之间带有规律性的内容信息。
6、评价目标要求:根据教学设计中所确定的教学目标标准,!戈立评估小组,讨论研究制定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思想道德、政治观念以及行为等评价。
我们认为,这种在认知学习活动领域中,所确定的六个层次教学小目标,一般地讲,只有在掌握好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情感学习活动领域。布鲁姆的情感学习活动领域学习目标,主要是指受传者对接受教学信息的态度、目的、兴趣,意志、情操和行为等。他又把情感学习活动领域的学习目标,分成为五个方面小目标。1、接受目标要求。在掌握好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主要是指受传者在接受教学信息过程中,应当以主动要求的态度、顽强不懈的学习精神,有选择地接受。这就是说,要防止三心二意,精力分散。2、反应目标要求。这里所讲的反应和前面谈到的反应有些不同,这里的反应主要是指受传者在接受信息过程中,要及时地把接受信息的情绪、兴趣、好恶等等,通过各种信息反馈回路,主动、积极地向传播者进行反馈,以便使传播者随时随地了解信息传播过程系统中信息流动的情况。3、价值目标要求。这里的价值,是指教学信息本身的意义、作用以及信息功能等。要让受传者明确这些信息的价值,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4、组织目标要求。
接受者接受多种有价值的而又能联系实际的信息,乐意地自觉地找出信息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组织信息知识,使之整体系统化。5、个性目标要求。所谓个性目标要求,就是性格价值化。具体地来说,在教学信息传播过程中,受传者连续接受到有价值的信息,而使自己形成优良的个性品质和正确的言论、行为。
技能学习活动领域。布鲁姆的技能学习活动领域的学习,要求达到三种技能目标,即基础性技能动作学习目标,规定性技能动作学习目标以及创造性技能动作学习目标。在这三种技能动作学习目标中,布鲁姆又把它们分成若干具体的学习活动目标。在基础性技能动作学习目标中,又有三种动作技能,具体地讲有胳膊、肩膀、脚、腿、手、耳、眼协调运动的技能,有非语言信息传播运动的技能,有语言信息传递运动的技能。对于这些基础性技能,要求受传者在思想上确认这些技能动作,在行动上要主动、积极地模仿这些动作,最后要达到熟练掌握这些技能动作。在规定性技能动作学习目标中,要求受传者通过规定性动作技能信息传播。对于教学大纲中所要求的各门学科所规定的技能、技巧训练,都应该认真地掌握,业通过各种实践进行练习,达到熟练的程度。在创造性技能动作学习目标中,要求受传者在掌握基础技能动作和规定技能动作的基础上,再经过反复的练习和训练,并在训练中充分发挥自我创造精神,运用创造思维,使之达到创造性水平的程度。
